第六百四零章金贵的小差使(3 / 4)

盛华 闲听落花 1506 字 4个月前

老大,这桩大事,你千万不能把我落下,千载难逢啊老大。”

金贵激动的直拍大腿。

“别拍了,瞧瞧,瞧瞧,灰全落上来了。”富贵连手带筷子乱挥,把根本看不见的灰,往金贵身上挥回去。“你不是真傻,你是实傻,老大都没瞒着你,还能落下你?当初我就跟老大说,这货太傻,不能要,老大非说你粗中有细,明明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说正事,”

郭胜脸上带着笑容,曹善回去的比他预想的要急要快,这极好,这一头又多了几分把握。

金贵急忙坐正,富贵也不乱挥了,端起碗小米粥,看着郭胜。

“曹善这一头,极其要紧,金贵你先跟富贵说说,这事得统总到富贵手里。”郭胜吩咐金贵。

金贵应了,“是这么回事,这些是老大说的。这个曹善是个狠角儿,七八岁的时候,几句口角,捅死了人,从家乡逃出去,当了兵,五年后,被到军中挑人的内侍卫挑中,带回来练了几年功,又放到军中,五年后回来,补进内侍卫,隔年,娶了媳妇吴氏。

曹善头一趟被内侍卫带回练功的时候,就认识了吴氏,吴家家境殷实,吴氏比他大一岁,为了等他,闹的很厉害,差点剪头发做了姑子,两人从成了亲到现在,情份极好。

十来年前吧,曹善自己把自己阉了。”

富贵一口小米粥差点喝呛了,看向郭胜,“这是准备让他接手内侍卫?”

“嗯,”郭胜点头,解释道:“内侍卫中,阉人和不阉的人,一半一半,不过,统领内侍卫的,要时刻随侍在皇上身边,必须是阉人。曹善没家没室,乡族血脉,几十年前一场灾荒中,早就死绝了,他虽说成了亲,妻族沾亲带故都是市井小民,没一个出色的,又只有一个女儿,长相资质都极平平,只要阉了自己,就算是处处合适。”

“曹善这个女儿,资质长相平平是极平平,可性子争强好胜,半点不让人,十六岁就哭着闹着非要嫁了,小女婿是自己看中的,和小女婿青梅竹马,可小女婿的竹马不只一个,还有个小竹马,没争小女婿前,和曹娘子好的蜜里调油,这两个小丫头,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小女婿被曹娘子争走,这个小竹马就一定要找个比小女婿好的,挑到现在……”

“这曹娘子今年多大了?”富贵忍不住问道。

“十七。”金贵撇着嘴。

富贵猛吸了口小米粥,老大竟然说这姑娘资质平平,这哪是平平,这是深陷进去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