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将军,就这点乐子,老身看着都心酸,你却在为几只不值钱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着……”那日暮刚说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断:“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从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禄养活你,你不靠羊吃饭,到了什么地步就要说那一步的话,明天是”乃日“,部落的头人都会到阴山下,还有远处的吐蕃头人也会来,你是他们中间身份最尊贵者,还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该做些什么,怎么有时间去操心羊群。”
那日暮烦躁的摇摇头,她喜欢放牧,在云家庄子已经收敛的性子,到了草原没三天就故态萌发,喜欢看到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