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我,还有嫂嫂,我们换个地方生活好不好?”
沈清濯:“理由。”
“没什么呀……就是觉得有些腻了,这人世间的喧嚣繁荣,看多了,也都那样。”她笑着答话,语气很正常。
“确定?”
他的语气清淡无波,却似利刃,打破一切故作平静,电波中的声音藏不住哽咽,尾音发颤。
“我害怕……哥,我害怕他们找过来,我们好不容易才从那里离开,我不想回去了。”
沈清濯轻嗤,声音慵懒却桀骜:“我呢,是个盖世英雄——”
极具少年感的声音穿破朝阳,蕴**深度的力量感,干干净净。
“英雄可以踏着七彩祥云打跑所有坏人,懂?”
朝着他走吧。
朝着朝圣的方向。
沈思月明白了他的意思。
“可是……”
“沈思月,事情过去了,你的人生不能一直围着我转,明白吗?”
“你当初、当初进娱乐圈,不是为了赚钱吗?你也说了三年期满就退圈,现在我们有钱了呀,我们可以走……”
“我改主意了。”沈清濯声音沉着,“我要留在这,和她。”
就在这里。
她生长的世界。
离她最近的地方。
哪也不走。
沈思月话音终起波澜,藏着荒谬:“嫂子她是……”
她听到沈清濯漫不经心的说。
“一个——特别漂亮的人类。”
窗台上养的一盆小多肉长的很好,阳光从外漏进来,绿意舒展。
沈思月怔然放下手机,手指无力的垂在身侧,苍白的像是雪一般的颜色。
“砰!”的一声。
手机脱了手,摔在地面上!
她的生活助理吓了一跳,赶紧将手机捡了起来:“呀,屏碎了……”
蜘蛛网般的碎痕从屏幕上蔓延开来,依旧挡不住那最上面的通话记录。
备注是:哥。
助理小心翼翼道:“思月小姐总给沈先生打电话呢,你们兄妹感情真好。”
沈思月倏然回过神来,却又像是没有预兆的被刺伤了般,眸中一抹水色的狼狈滑过,从助理手中接过了手机:“你先出去吧。”
“手机都坏了,思月小姐你别用了,我们再去买一个吧,或者叫沈先生送你也行。”
沈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