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传奇开始的地方(2 / 3)

实,多残酷。

在废土中摸爬滚打多年,好不容易拉起了一支顶级佣兵团队,却被那**公司送进了坟墓。

那公司让他和他的佣兵小队护送货物抵达另一个公司麾下的堡垒城,一路上遭遇许多次交火,干掉了好几支荒土帮派的车队,好不容易抵达目的地,以为能收到丰厚尾款时,却不曾想那**是一颗**!

当他交付任务时,**随之激活,然后他和他的佣兵小队,包括那座容纳三十多万人的堡垒城顷刻间化作了飞灰。

去他**公司战争!

不过,他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起码在核爆中被瞬间汽化,也比被仇家割破喉咙,或一枪打碎胸膛来的痛快多了。

从当上佣兵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挂掉,安享晚年啥的根本不用想,就是没想到死得这么“轰轰烈烈”。

死在核爆中,听着也得劲不是?

就是不知道他转生了,他小队里的兄弟姐妹有没有一起转生。

希望有吧,谁知道呢,反正张烨现在就只能先一步步来,建立起自己的基业。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废土那么离谱,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同样残酷。

因为这个世界有魔法,有一剑能劈开一座山的剑圣,还有比废土猛兽更可怕的魔兽,力量体系可比废土恐怖多了,普通人在这里活着,同样没啥话语权。

因此,张烨可不打算当普通人。

老爷子走后,给他留了一些财产和一间铁匠铺。

他这样的人,能在铁匠铺跟着一个老人家安然打铁十六年已经很了不起了,让他一辈子待在那里,他可受不了。

所以他将铁匠铺转让给了老爷子的亲戚,自己则带着钱,还有老爷子留给他的一些装备和物件,来到了海都。

就像是来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

只不过,他是来重操旧业的。

佣兵!

想到即将从安逸中脱离出来,回到那种刀口舔血的生活,他的心情就不免一阵激动。

热血沸腾啊,普通人哪里会在这样,可能他天生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吧。

他觉得,若是不做点什么,真是白瞎了自己这幅好身体了。

十六岁,一米九八,力量比前世大太多太多。

按照这个生长趋势,张烨估计自己不到二十岁能长到两米一,妥妥的大块头。

而且还不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大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