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前住在大杂院里,沈成隽也结交了几个朋友,新买的宅子在原来租住的房子不远。
他发达了,邀请大家来吃酒,大家很给面子。
“老弟,你赚了这一笔钱,以后想好做啥营生了吗?”
一个虬髯大汉揽着他的肩膀,跟他碰了一下,仰脸咕咚两声灌下去一碗酒。
他身上肌肉结实,且每日早出晚归,有时候回来身上会有伤,沈成隽猜测着他可能有门道。
“罗兄,我也不知道还能干啥,上山采药打猎,确实饿不着,但是想赚大钱难,想在丽都扎根也难!”
他故意叹了口气,“我跟我媳妇这才刚成亲,还没有孩子,以后要是有了小孩,我赚这点只够一家人喝稀饭的,谁不想吃香的喝辣的,罗兄你要是有门道,帮兄弟我介绍介绍呗!”
虬髯大汉又喝了一碗酒,满足道:“好说,我看老弟你身手不错,要不要跟我去军中试试?”
“军中?”
虬髯大汉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
“你要是愿意,不怕危险,就跟我去军中试试,不过这件事情要保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沈成隽赶紧倒酒,大汉一口气喝了一坛子,大着舌头跟他说道:“行了,这件事,我回去跟上头说,你放心,都包在我身上了!”
“罗兄,我再敬您一杯!”
沈成隽给大汉灌了很多酒,拍了很多马屁,大汉就是不说,只跟沈成隽勾肩搭背,一口一个兄弟叫着。
送走这些人,沈成隽也有了几分醉意,靠在椅子上想着大汉说的话。
屋子里一片狼藉,秦诗琼见他坐在那里不动,拿了扫把开始打扫。
“抬抬脚!”
她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沈成隽,一直以为他就是个话少的,不擅长与人打交道,谁知道他这么能说,跟谁都能称兄道弟,酒桌上的他意气风发,完全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沈成隽把脚抬起来,这会儿酒意上来,他头有点晕,说话语速也慢,见秦诗琼动作笨拙地收拾着桌子上的盘碟。
“你先放着,等我酒醒了,我来收拾!”
秦诗琼瞪了他一眼。
“等你酒醒了,这些菜都臭了,你看好你自己就行,我慢慢收拾!”
秦诗琼一个千金大小姐,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伺候人的活,第一次做难免不顺手。
好不容易把盘碟都洗干净收起来,用皂荚水擦着桌子上的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