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十一怔了怔,又回想一二,镇定道:“我不想被人认出,故特意摘下白绫,我因眼盲,双眸微微有异,然未近前细看,又隔着黑纱,倒也看不出来,再者我身着粗布衫裙,他大概只会觉得我是普通人家的姑娘。”
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好似对我的右手甚感兴趣。”
“回京后,你必然细查过所有人!”金铃桥此刻恰左右无人,莫息笃定的口气刚落,手臂大胆一伸,搂住夜十一的细腰,柔软的触感令他仿若梦中,本气咻咻的语气经此一冲,顿为绕指柔:“缘由,你定然晓得。”
夜十一先时连主动爬**钻进莫息的怀抱里睡上些许时辰的大胆之举都做了,这会儿二人皆乔着装,谁也没认出二人来,索性由着他亲近,话却仍不尽不然:“不知你指的是……”
“他的癖好!”
“哦,难姑说过,他喜观女子的手。”
“漂亮的手,特别是手上有痣的女子,他皆离奇的喜爱!”莫息胸口一闷,往前觉得谁还没有一两个癖好,然此刻他只觉得谢元阳的恋手癖着实可恶!
夜十一举起右手:“哦,我右手背上恰好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呢。”
原来没有,但原来的王壹有,于是她便也有了。
莫息的脸黑成锅底,为何他有种感觉她这样说是故意的!wwω.ЪiqíΚù.ИěT
夜十一噗嗤一声笑出来:“好了,倘若谢元阳真凭见过一回的手便惦记上手的主人,那十年不见,他倒真教我刮目相看。”
“嗯?”
“**得教我刮目相看。”
听到**二字,且是夜十一亲目评价,莫息即时由阴转晴,笑得十分善良:“吾妻果真聪慧过人,可不就是个**么。”
夜十一默默地拿眼角瞧一脸春风得意的某人,她怎么发觉十年不见,他的脸皮较之幼时强行闯她车马那会儿还要厚上好几丈呢。
虽说两人已订亲,然能不能顺利成亲,可还得两说,眼下便将她划为他的妻子,未免快了些。
心里虽如此作想,夜十一倒也未将话说出口,也罢,此十年他为她吃了不少苦,倘能教他高兴些,她又何必再惹他不快。
“我带你去个地方。”
“好。”
莫息牵起夜十一的手,也不管二人的乔装让二人的举动看起来有多怪异,他拉着她的手下桥。m.bīQikμ.ИěΤ
夜幕来临,华灯初上。
凌平湖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