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见鬼!秦桧在喊天日昭昭;成书与后世,愤悱聊自释!(4 / 6)

全世界干坏事的无耻之徒**都可以给自己找个理由,所以,眼前的秦桧,可能也真的觉得,自己不是个坏人!

但是他真的没干坏事吗?

不提他作奸犯科,结党营私,陷害忠良的种种……

光是原本历史里,岳飞的身死,他就逃不开干系。

历史上,很多人都是杀“岳飞”的凶手,他们觉得杀光了“岳飞”们,杀光了“主战派”,杀光了不肯投降的人们,就能买到和平,金国就不会南下,朝廷就能苟安,昏君奸臣卖国贼们就能“接着奏乐接着舞”......所以,他们杀了岳飞??。

秦桧和秦桧的拥护者们觉得,秦桧没有错,他忠于的是皇帝,他执行的是皇帝的命令,皇帝要投降、要谈和、要杀主战派,和他无关,他只是个谨小慎微、迎合上意的“工具人”.......这是几千年来所有卖国贼们共同的借口。

然而这是放屁!

赵构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秦桧也不完全是背锅侠。

岳飞之死,是被秦桧“先斩后奏”的,岳飞被杀不是赵构下的旨,岳飞案的案卷是十二月二十九日由刑部大理寺进状,而岳飞就在同一天被杀,怎么可能这边大理寺刚刚进状,紧接着刑部另一边就收到了杀害岳飞的指令?

如此快的节奏,根本来不及下诏书。按照大理寺的审判,以及赵构的意思,岳飞最多也只是个流放,绝对不是斩首。赵构确实想要扳倒岳家军,确实想要??拿下岳飞,但绝对找不到杀岳飞的理由。

岳飞并不是在刑场处决的,而是在狱中秘密被害.......在岳飞案的判决书全文中,对刑部、大理寺的进状日期都有明确的记载,但是对于赵构的旨意却没有注明日期,而第一次正式的向赵构报告这个案子的时候,则已经是在岳飞被害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所以,这是明显的“矫诏杀人”、“先斩后奏”。

而岳飞死后,宋金合议,再无阻拦……

签订的《绍兴和议》中有一条,是专门用于保护秦桧的,堪称“丹书铁券”、“免死金牌”,条约规定——南宋朝廷“不得无罪而去宰相”,宋朝的宰相任免,要听金国的意见,金国直接干预南宋高层朝堂,力保秦桧在朝堂上地位……这宰相,到底是谁的宰相?这朝廷,到底是谁的朝廷?

杀害岳飞,得利最多的是金国。

金国得利,力保大宋宰相秦桧的荣华富贵。

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鬼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