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福把裤腿提了提,蹲在地上,扯起那人的一只胳膊就要往自己的后背上带,被胡承荫拦住了。
“马大哥,我们一起吧。”
“你行吗?”
胡承荫点了点头。
“那我架着胳肢窝,你抓他两条腿。”
两人一前一后将人抬了起来,抬到了刚刚掘好的“墓穴”边儿上,马春福一跃而下跳进了坑里,胡承荫在坑外,两人合力将那人安安稳稳地放到土坑中,马春福将他的双手交握放在腹部,如果忽略他身上触目惊心的血迹,他的姿态十分平静安详。
马春福出了坑,朝坑里静静看了一会儿:
“兄弟,这地方还喜欢吗?这棵树是这个小兄弟给你选的,这坑我给你挖得大了点儿,活得时候憋屈,死了咱胳膊腿儿得伸直啊!对不住了,要是能给你擦擦脸,换套干净衣服就好了。看样子你比我还年轻些,却先我一步走了。这辈子过得苦,下辈子投个好胎,投生到富贵人家吧!”
说完,马春福和胡承荫将刚刚掘出的土重新推回坑里,那人的身体瞬间被红土淹没了。
没过多一会儿,树下多了一个用新土堆成的小小土丘,看起来比周围的土更加鲜红,但用不了多久,这小小的荒冢终会长满青草,甚至被时间夷平,没有人会知道这里长眠着一个哀苦的灵魂。
胡承荫眼中一阵酸意涌了上来,莫名地想哭,看看身边的马春福,只见马春福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黄铜制的小刀,在树干上刻下了“马春福之墓”五个字。
“马大哥,你怎么刻你自己的名字?”
“习惯了。”
“马大哥,你以前……”
不知为何,胡承荫没能接着问下去。
”这么多年来,我在老阳山上,埋了好多人,有的人我认识,有的人我不认识,他们就那么被扔在这老阳山上,有些**的厂丁还会把他们的衣服扒光,时间长了,身上就千疮百孔了,或是烂了,或是身上的肉被豺狼撕走了。活着已
筆趣庫经这么委屈了,我实在是想让他们死得体面一点儿。”
马春福将地上的褂子抖了抖,穿在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