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太重,而且卡修不会在花路村停留很长时间,就算扛下山也只是放在那腐烂。
所以砍一条腿下来意思意思就行。
午时,花路村边缘,靠近卑尔纳山的一座低矮小屋围墙里。炊烟渐渐的升了起来。
院子中,卡修正把野猪腿切成一条一条的长块,然后用树枝一串,架在架子上面。
底下则是不断燃烧升腾的高温火舌,火舌每一次舔食,猪肉都会发出滋滋油脂声。
淡黄色的油渍在肉块上缓缓垂落下去。
掉进火堆里面发出啪的一下。
一股淡淡的烤肉香味在院子中弥漫。
卡修带了一些调味品,现在刚好用上。
白色盐巴洒在肉块表面,很快在高温下和汁水融合在了一起,**过红色的肉纹。
结尾的时候,轻轻撒下一把胡椒。
卡修也不嫌烫,直接一口咬下去,味道不错,就是有点老。或者说肉质比较坚韧。
又咬了几口,拿出面包和水配合。
不到半小时,烤肉全部被消灭干净。卡修的食量可比正常成年男性大多了,毕竟一个强悍的体魄运行是要大量能量去支撑的。
解决完午饭问题,他把李维老家重新收拾了一遍。随后便拎着兰心草和包裹离开了花路村,所有村民都不知道卡修曾经来过。
他之所以走得匆忙,主要还是怕那几株娇贵的兰心**了,死了说服力就变小了。
虽然无伤大雅,但还是万无一失的好。
卡修这次没有牛车坐了,只能徒步前往黑沙市。不过好在他体魄异于常人,不管是速度体力耐力都是顶尖。用双脚抵达黑沙市所用的时间比慢吞吞的牛车还要快上一倍。
仍是老样子,先进市里打探消息。
黑沙市和橡木市区别不大,都是一副一八八零年左右的时代场景。除了城市主干道之外,其他的一些支路甚至依旧是泥土路。
这个时代最流行的交通工具是马车。
城市中心比较繁华。戴着羽毛圆帽穿着黑色长裙的妇人坐在马车上,双手自然交叠在小腹,一副雍容优雅的样子。旁边则一位衣冠楚楚、高帽礼服,拿着手杖的老绅士。
两人从马车上下来,走进了高大剧院。
远处道路,
一辆怪东西开了过来。它有四个轮子,通体由钢铁打造,涂漆成黑色。
前面方方正正像个盒子,中间是个类似于马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