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小曲。
军中庖厨杀猪宰羊,分割着士兵在山间里捕猎到的花熊野鹿,将之架到火上去烤,顺手洒些盐巴,烤得滋滋冒油,肉香四溢。
按照张良的要求,很多营垒都扎在峣关上风处,肉香味随风飘荡,传到城关之上的秦军鼻中,馋得他们直咽口涎。
秦军等级森严,按照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
拥有第二级爵位的上造以下的,日供粗米一斗,菜羹一盘,并盐二十二分之二升。
拥有第**簪袅爵位,日供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嗯,发放的干草是用来养让他们养**。
袅者,马具也。
按照规矩,爵位在“簪袅”以上的人,可以骑马代步,在更早的时候,这个爵位也被称为‘走马’。
想要吃肉,最少也要是拥有第五级大夫爵以上的军吏。
只可惜在秦国,大夫以上的爵位通常并不会授予黔首出身的普通人,他们,能有第四级的不更爵就已经到头了。
韭菜,在什么时候都是韭菜。
除非,窗外有狐狸在叫……
所以说,当烤肉的香气飘向峣关守军的时候,秦军心中掀起了怎样的波澜,就可想而知了。
毕竟,大家都是韭菜,凭什么你能吃肉!
就,很气!
但又无可奈何。
…………
楚军中军幕府大帐。
这里不仅飘荡着肉香,还有浓郁的酒香。
不过刘邦这时候并没有喝酒,而是就着帐中灯光,在阅读着一封书信。
从阳翟发来的家书。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本来从沛县出征后,刘邦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恋栈家小的男人,但在阳翟和刘太公等相处了数月之后,他每每闲暇之后,总是格外怀念那段时光。
当然了,有时候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用剑鞘挥击身前空气,仿佛面前就是那个坑爹的小崽子!
他这几个月住在阳翟,挨自己老爹的打,快和过往的几十年持平了!
恨恨的咬咬牙,刘邦挑了挑灯芯,继续看信。
信上说,他们已经离开阳翟,正向宛县前进,想来这几天就能到达。
信上还说,自家小崽子搞出了一个很舒服的马车,让大家的旅途之苦降到了最低。ωωw.Bǐqυgétν.℃ǒM
他嘴角微微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