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效法周天子(3 / 4)

即便是他们占有大量钱财和土地,那也是在律法的允许之内,毕竟里面的土地是可以买卖,甚至包括人口都可以买卖。

就像后世一些大商人,总不能因为他们有钱就统统杀了吧。

律法所处置的,是违法乱纪的人。

这些权贵显赫之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往往还会做出一些好事。

真要是为祸一方搞得民不聊生,不但自己的名声臭了,利益也会受到损失。

毕竟你的田地需要有人耕种,还要有别的人口依附在你的名下,名声都臭了,谁还愿意找你?

当然了,肯定也有一些奸恶之徒,那么杀了也就杀了,在整個社会环境里面,也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折。

众人也纷纷表态,很是赞同。

最后就由朱允熥拍板定案,将这条律科确定下来。

又吩咐说道:“如今的大明律法,里面有一些刑法有些过重,你们在完善的时候商议一下,报上一个名录来。”“

“是,微臣遵命!”

朱允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原本的历史上,朱允炆也建议修改过律法。

据史书记载,太孙生性宽仁,深感二十二年《大明律》用刑苛重,乃请于朱元璋曰:“明刑所以弼教,凡与五伦相涉者宜屈法以伸情。”

朱元璋深然其说,命他捡出二十二年《大明律》中刑重条文凡七十条款改定之。

所以朱允熥修想要改一些条款,而且还会报给朱元璋,请他来定夺,因此这并不算什么大事。

朱允熥命令将登闻鼓的事知会下去,告知万民,以便在大明各地推行开来。

但凡官府有什么新的政策,官府必定要让官吏奔走相告,不但贴出告示告诉民众,还在人多的地方讲解。

毕竟在这个时代里面,有好多人都不认识字,而且有了官吏的讲解,也能够让百姓更好的知道官府的意图。

所以不过几日的功夫,在京城地区大多百姓都知道了官府告示的内容。

朱允熥相信,登闻鼓和宽松一点的刑法,必然受到百姓拥护。

畢竟誰都没有把握自己不會触犯律法,要知道大明的律法是非常详细的,谁能保证自己不失脚?

一旦稍微触犯律法,动辄鞭打杖责,你如果不拿出金银孝敬那些小吏,就会让他怀恨在心,轻则重重责打,留下残疾,致人身死的事情不是没见过。

受过责打之后,少说也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够劳作,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