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盲生找到了华点,不好好利用一下,徐云书也就不是他自己了。
菌丝缠绕的速度十分惊人。
两方都是自己。
一方放松身体,任由菌丝缠绕到自己身上,另一方全心全意,毫不担心对面会突然袭击。
如此顺畅自然地接收下,两具分身终于再次“合二为一”。
但徐云书并没有让两具分身真正融合的打算。
他留着这具真菌身体有用,说不定还会有奇效。
这种提前意识让徐云书躲过了接下来的杀招。
裹挟着万千菌丝的白狼分身以最快的速度向孔隙处奔袭而去。
天花板已经降到非常低的程度了,甚至开始遮掩孔隙。
再晚几分钟,徐云书就只能冒险在墙上开洞,尝试逃脱。
万一在这个过程中被真菌生物捕获,那么就万事皆休。
眼下倒是还能让自己的身体通过。
徐云书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抵达孔隙处后,突然停住了脚步。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
>经历了第一次的被偷袭后,他已经攒足了经验。
缠绕在身上的菌丝骤然聚合在一起,化作了另一个分身。
他为什么不将两具分身融合呢?
就是为了此时此刻。
徐云书的菌丝分身首当其冲,向被遮蔽了一半的孔隙处撞去。
菌丝分身回馈给他的感觉不出预料。
这个由真菌构成的材料,再一次进入了某个透明真菌生物的体内。
他眼睁睁看着真菌生物的身体自虚无中浮现出来,将狩猎得到的猎物裹挟着,往地面的方向送去。
徐云书看准时机,四足发力,向孔隙中窜去。
在此期间,他还不忘向身后探出指爪,瞬间强化增长,让修长的指甲刺入即将遁入地底的真菌生物。
被困在其中的菌丝分身早有准备,在指甲刺入的第一时间,释放出万千菌丝,沿着指甲蔓延,再度缠绕在分身之上。
当最后一丝菌丝被剥离开之后,徐云书的两具分身同一时间跌出真菌团,看到了久违的阳光。
因没有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