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弱到这种程度?
甚至沈凡肩膀和头顶的三把火,已经衰弱得快要看不到了。
这绝对不是时运低,便能解释得了的。
“谢谢。”
沈凡急忙感谢道:“我最近真的快要疯了,求神拜佛也没有用,找了几个和尚道士,也没能解决身上的问题。
好不容易才从一个老道士嘴里知道了一家纸火铺,写了一张签,委托了个任务。
刘道长应该是个有真本事的人。
求求你了。
没有人相信我,就连我的父母,也不信我身上的遭遇。”
之后,沈凡这才讲起了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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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记忆储存于心脏或肠道,一定都比大脑存在的更长久。
可惜,人类的记忆,其实和金鱼一样,对大多数事情,只保留得住几秒。
但人类的记忆,又和金鱼有点不一样。
对少年时,对暗恋的人,对那一只轻轻不小心碰到的冰凉的手。
这些事,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忘。
不知何时,同学会,已经变成了一种消耗当初美好回忆的产品。
强大者在同学会上炫耀;
投机者在同学会上寻找机遇;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里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过中游水平罢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刚过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来,踏着节拍,淅淅沥沥。
本来沈凡还算平稳的生活,也像是被这雨,给打破了似的。
变得湿漉漉的。
或许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还有那场同学会。
沈凡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来这种普通从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直到在同学会上,看到当初在初中总是欺负他的同学永伟意气风发。
这家伙,貌似在卦城开了不错的连锁超市,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当初的二班花,也**脸,不断地朝永伟敬酒。
那窈窕的身材,毫不掩饰地恨不得直接挤进永伟的怀中。
沈凡微微叹了口气。
自己二十九岁了,一把年纪,到现在都还只是个单身狗,不知道另一半在哪儿。
看看人家永伟,啥都没干,二班花就已经准备今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