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径也道:“冯少侠是开玩笑吧!这老虎虽凶猛,也不算什么稀罕东西,我们一年也总能吃上好几回。”
冯毅一想,对啊,在现代打虎吃虎是犯法的,可古代不一样,老虎成为频危保护动物也是最近几十年的事。在建囯初期,国内野生华南虎还有四五千头,被称为大害,**出动军队民兵并鼓励猎人捕杀,加上野外生存环境恶化,才逐渐在野外绝迹。在古代,老虎数量会更多,经常可以猎杀得到。自己能徒手杀虎,却未吃过虎肉,确实让人奇怪。
于是,他便编理由说:“在下家乡土地贫瘠,山中石多地少,树木稀少,野兽不多,虎更是罕有,十年八年都难有人猎得一回,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吃到虎肉。”
众人听闻,也都信了。
冯毅生平第一次吃虎肉,只觉得无论烧烤还是其他煮法,都美味无比,还有其他山珍野味,也是其味无穷。
这里的酒也不错,古代的酒因为酿造技术所限,酒精度都不高,一般是十多二十度,喝起来不容易醉。又可能土法酿制,又没任何添加剂,所以口感特好。
和现代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冯毅也是爱吃喝玩乐的人,这一顿算是他有生以来吃得最丰盛的了,还有这么多人把他奉为上宾,大家都争着和他敬酒,这是他从未有过的荣耀。他把平时在夜场饭局上应酬的那一套稍作改动用在这里,大家都觉得他为人可亲,既幽默又不失风度。
钟严看着他高兴,便开口问道:“冯少侠,以后可有什么打算,你既是出来游山玩水,不如就隨我们一道南下,沿途游历。到伏牛山后,你可以继续去游历名山大川,游完了再随时回来作客,与钟某切磋武艺或对弈论道,这可是钟某最大荣幸,你看如何?”
冯毅一听,就知道人家是想拉自己入伙,留在身边为用。心想,别说我是来这找女朋友的,就是专门来这乱世体验生活,那也不能捡个山贼来当嘛!虽说我也佩服你们是抗金英雄,但做着英雄般事迹,受的却是乱民流氓的待遇挨打四处流蹿,这委屈可不是人人都想要。哎,该死,我自己只管吃喝,差点把正事抛九霄云外了。好,正好拿来敷衍婉拒。
于是说:“承蒙寨主盛情,可我正有要事在身,等事情完了才能决定其他事情。”
“冯少侠有何要事?”
“在下正在寻找我的丶丶丶表妹。”他想在古代可沒男女朋友的说法,这时代绝大多数夫妻到了洞房花烛时才第一次见面,而古人喜欢亲上加亲,表哥表妹配是书上戏剧里常见的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