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库之津,谈判广场这里,经过了一上午的谈判,双方在友好和睦的环境下,达成了和解,倭国这边答应了大明这边提出了五个条件。
当然了作为两国之间的合约,内容是非常的多的,相关的补充条件都足足有可以写一本书,这五条是主要的条件。
当然了,相关的补充条件后面可以慢慢的去补充,慢慢的去协商。
比如租借兵库之津,租借的时间是多久,租借的面积有多大,租借费用又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后续双方再进行详细的协商。
重要的几个条约达成一致之后,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很快,长条形的桌子上面就摆上了笔墨纸砚,王守仁这个牛人亲自操刀,挥毫泼墨,洋洋洒洒的写下了这个弘治十三年大明与倭国的庚申条约。
一式三份,到时候大明这里保存一份,倭国倭王这里保存一份,倭国幕府这边保存一份,至于各地大名则没有份。
没有办法,倭国的大名实在是太多了,号称六十六国,这一个国家就有一个大名,几十个大名,总不能写几十份吧。
书写条约的纸是长方形的,从右往左,足足有好几米长,条约内容仅仅只是占了非常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地方,刘晋都是预备出来的,用来给这些倭国大名签名,盖章,按手印的用的。
谁让这倭国的大名数量怎么多呢,刘晋又非得要所有的倭国大名都在上面签字盖章、画押,再加上倭王、幕府将军的签名、盖章,这样才算是能够代表整个倭国。
签字的时候,三张长条形的桌子摆开,最先开始签字的自然是代表大明的英国公张懋,破虏候杨云以及刘晋和王守仁了。
“啧啧,王兄,你这字以后可就值钱了~”
轮到刘晋签字、盖章、画押的时候,刘晋仔细的看了看上面王守仁的字,人如其字,苍劲有力、力透纸背,字迹之中透露出丝丝锋芒,王守仁的字已经有大家风范。
当然了,王守仁的字固然不错,不过真正值钱的是因为这份条约,是大明和倭国关系的一个见证,历史的见证。
等到大家都签完名,盖完章、画押完毕,这就是一件非常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东西,刘晋相信过个几百年,这三份协议拿去拍卖的话,绝对价值连城。
“刘兄,说笑了,我这字还差的很。”
王守仁很是谦虚的说道。
“哈哈,王兄,谦虚了,谦虚了,回头送我几幅墨宝,我准备留着当传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