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街。
夜歌再次来到了这个地方。
上次买的十份黑火药已经全部用完了,夜歌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左手上缠满了绷带,柯争朝家的地窖也出现了明显的大裂缝。
试验远没有夜歌想象的那么顺利,不确定性太多了,并且这完全就是个烧钱的事情,每一次试验都要将所有的东西给破坏掉,夜歌之前不菲的身价现在显得捉襟见肘。
然而,柯争朝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了夜歌的这个问题。
柯争朝按照记忆,来到了地窖里,然后寻了个位置,跟夜歌还有陈子昂挖了一晚上,终于挖出了一个铁皮箱。
箱子在打开的那一瞬间,里面的光完全照亮了夜歌跟陈子昂的眼睛。
火光被反射成了金光,称得上是刺目。
我也记不太清了,老头子好像留了好几箱给我,我就记得这一个位置了。柯争朝无所谓地说道。
你到底多有钱?!陈子昂发出了感叹。
整整一箱子的金币,少说也有五千枚,柯争朝仅凭这一个箱子就足以跻身到黑铁城的顶流,甚至说他到了帝都也会有着相当不错的生活。
早知道你这么有钱,我能省多大的事啊!
有了这笔钱,夜歌就不用再花时间去做生意,他有着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试验。至于曾经遥不可及的银霜,夜歌也可以一口气买回所需要的全部,根本不需要畏手畏脚。
哈?你之前也没说你需要钱啊?柯争朝无奈地说道。HTtρs://Μ.Ъīqiκυ.ΠEt
有些事情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柯争朝对钱没有什么概念,夜歌也不会不好意思去花。节约钱而让霸王臂的进度滞缓对柯争朝来说才是最大的浪费。
有人拿时间换金钱,有人却拿金钱换时间。
揣着大把的金币,夜歌有信心买下八里街的任何东西,他再次去往了无伤,出来的时候背的是一个巨大的包袱,甚至都有些扎眼。
迅速地穿过了八里街,夜歌走了一段路后,在一条小巷子中放下了那个大包袱,好似是太累了准备歇息。
巷子十分干净,也很安静。
夜歌却对着空无一人的巷子说道:都跟了这么久了,还不出来吗?
警惕性果真不错!一个身型魁梧的人从巷子尽头走了出来。奇怪的是,他的块头明明那么大,走起路来却悄无声息。
夜歌看着对方,神经都紧绷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