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读大学之前,没有眼界,只想飞出大山深处,改变贫穷的命运。
可上大学之后,雍丽沫的眼界也发生了变化,毕业后,她还找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成为了伊人集团的总裁秘书。
当上了高级白领。
自然不愿意再嫁给天哥。
说起来,倒是有点忘恩负义的感觉。
可这天哥,也太丑了。
三十多岁了不说,而且还只有一米五高。
这是要影响下一代的。
关键是,这天哥,还是个混混头子。
这样的男人,天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进去。
说起来,雍丽沫其实没有用天哥多少钱。
也就第一学年的学费生活费,加起来一万多块钱。
后面的学费生活费,雍丽沫都是靠自己半工半读。
至于天哥后面打过来的钱,她是一分没动。
即便是现在雍丽沫自己想起来。
都觉得可笑。
她居然一万多块钱,就把自己给卖了。
可没有办法。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如果,没有当初天哥的一万块钱。
她多半就辍学了,现在,别说什么高级白领。
能当个厂妹就不错了。
所以,她的内心里,还是很感谢天哥的。
给了她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现在,雍丽沫自己的年薪都是好几十万。
却要为了一万多块钱,去给一个又矮又丑的男人当老婆,生孩子。
怎么可能愿意?
她表示,可以十倍,二十倍的还天哥的钱。
可天哥不要钱,就要人。
毕业这三年来,她一直担惊受怕,故意到遥远的城市上班,不敢过于高调,甚至,连男女朋友都不敢谈。
就怕被天哥找到。
本以为,过去三年了。
应该没事了。
谁曾想,天哥居然找上门来了。
还带了二百号人。
雍丽沫知道,虽然现在自己混的不错。
可根本没办法和天哥抗衡。
更何况,当年白纸黑字的卖身契,是她自己亲自签字画押的。
所以,只能跟天哥走。
这三年的时光,就当是自己做了个美梦吧。
然而,在她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