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你知道传销的发展历史吗?为何明知传销骗人却还有人上当?(2 / 5)

走偏门 李二不哈 1784 字 12个月前

销巨头,“假日魔法公司”,此后传销在美国肆掠,弄得许多人家破人亡。

不过,在1975年的时候,美国就下定决心取缔了所有传销组织,并开始立法,传销组织开始转入地下,变成“老鼠会”。

“老鼠会”无法立足美国,便开始扩展海外市场,从而跨国发展,而且以火烧燎原的速度,迅速风靡全世界,加拿大、欧洲、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俄罗斯等地方,都有它的足迹。

上个世界八十年代,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与世界经济接轨,“老鼠会”便将目光瞄准了中国。

八十年代中期,日本的japan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深圳,以传销的方式销售磁**床垫。那时候深圳刚刚开放没多久,还处在野蛮生长的状态,政策上对各种企业都有扶持,而且国内的人对传销的概念很陌生,所以这japanlife公司,虽然没有取得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但是却凭借其本身的“独特的销售模式”,乘借着深圳开发的发展浪潮,迅速壮大,从深圳发展到广州,再由广州席卷整个广东。

发展速度之快,简直让人咋舌。

后来,1990年11月14日,我们国家还出现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

后来,雅芳和安利、玫凯琳,也成为了国内鼎鼎有名的传销“三巨头”。

直到1994年,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才开始颁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传销开始进入整顿期。

不过,还是有很多公司,钻了空子,取得了合法经营权,直到1998年,**才下定决心,将这个国之祸根一刀切,颁布《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

自此,国内的传销火焰,才得以压制。

不过,有一些原本就通过正常投资程序,获得国家批准的中外合资公司,比如安利、雅芳、玫凯琳等传销公司,还是没被一刀切死,只是进入了整顿期,**同意其继续在国内经营,不过给出了一个条件:必须转化为有中国特色的“店铺+雇佣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

个人认为,也正是因为当时**给这几个外资公司开了绿灯,以至于后来国内的传销,才会难以抑制。

其实现在很多保健品公司、保险公司,也采取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店铺+雇佣人员推销’的经营模式”,美其名曰“直销”,可实际上其暴利和祸害,并不比真正的传销差多少。

白老爷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