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他们的本意啊,再说了,我们是自己兄弟啊!
思来想去,我觉得如果任由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的话,那已经不能顺畅地干下去了,我必须要想个法子了。最后,我想出了一个损招,那就是,只要我这边已经定了的,而且还经过美国公司点头同意了的案子,如果你Bill想再去操作的话,那我就彻底地撒手不管了,而且我会在邮件中注明,同时CC给迈阿密和伦敦公司,让他们知道现在这个案子由Bill在全权操作,意思很明显,摆脱责任嘛。
就算是下面的人又搞不定了,那我也绝对不会再管了,这倒不是我真的不管这帮弟兄们了,我是想借此给Bill表明,你这么不切实际的瞎搞,最后的结果就是搞不定或者搞坏掉了,那最后就得你来擦**。既然你有这个精力,也有这个能力,那你就来处理呗,我还就不相信了,你会眼巴巴地看着事情往坏的深渊划去,那美国这边可是清楚的知道,这事现在由你来主导呢。
我发邮件给美国公司,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一般这种情况下,美国那边收到邮件之后,往往都会很愕然,然后,就会发出一封邮件过来,问怎么回事?是出什么状况了吗?前两天阿瑟的报告里不是说已经进行下一步动作了吗?为什么现在又突然要更改了等等。
收到邮件之后,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一声不吭,任由Bill去和他们沟通,接下来无非就是两个结果,一个就是美国公司支持我,不再做修改了,第二个就是支持Bill,至于他是怎么和美国说的,怎么扳过来的,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是,既然你Bill接过来了,那接下来就非常简单了,也达到我甩掉责任的目的了,我会把全部资料找出来,转给Bill,告诉他,这个打样要多久,修改要多久,这个要多久,那个要多久,美国这边的Schedule又是怎么排的等等,一一列出来,让他心里有数,意思是,你如果有把握,那你就去搞。总之,我全盘托出,如果你识趣,那就好办,如果不识趣,我也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几次三番之后,Bill也很快的就意识到了这么做的后果,碰了几次头破血流之后,他也学乖了,在月到这种情况,往往都是故作高深地考虑了那么一会儿之后,就挥挥手,表示作罢,以后再说吧,你先忙其他的新案子吧。
不过,也有时候,他死活就是听不进去,始终坚持自己的那一套,那我也无话可说,你搞呗。不过我可以很肯定的是,十有八九都会折戟而归的,说句不好听的话,有时候我生起气来,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