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李默照例来到运动场跑圈,旁边的体育系的大块头们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不时的有人从他旁边跑过,不过一圈两圈三圈...他前面的人越来越少。
这是他一天中最放松的时间,在跑步中他可以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承担。不过轻松总是短暂的,李默很快就要开始忙碌的一天了。
上课,肝书!下课,去图书馆肝书!李默发现自己虽然拥有过目不忘的技能,但是面对燕大图书馆这座知识的宝库,时间明显不够用。也许帕杰罗人说的对,面对宇宙这么多的未知,人类仅仅百年的寿命已经成为了很明显的短板。
不知不觉中,李默的桌子上已经堆起了一摞厚厚的书籍,这同时也引来了图书馆中其他学生的注意。
这时,旁边一对坐在一起的男女学生窃窃私语了一阵。在那女生崇拜的目光中,那黑衣男生站起身来到李默的桌前。他敲了敲李默的桌子,倨傲的说:“同学,博览群书不如熟读一本,你这样读书会很影响周围其他同学的情绪。”
李默抬起头看了黑衣男生一眼,没有理会他,继续低头读着那本LarryGuth的《PolynomialMethodsinCombinatorics》。
黑衣男生感受到了李默的无视,他的脸顿时红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图书馆的人都在盯着他,刚才和他坐在一起的女生也在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
他这次重重的敲了敲桌子,李默抬起了头,疑惑的问:“这位同学,你有什么事情吗?”
“你不要太过分,一个大一新生这么嚣张是要付出代价的。”黑衣男生见李默年纪比较小,猜测他刚入学不久。
李默这时觉得对面黑衣男生的话很奇怪,他放下手中的书本问:“这位同学,我看书的习惯就是这样,况且我并不是走马观花的看,看过的书我都记在了这里。”说着李默用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M.
“真的吗?那好我们来比试一下,让旁边的同学随机选一本书,咱们每人看十分钟,看谁能记得最多。”黑衣男生很明显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他挑衅的说。
李默这时才发现他们周围已经围满了学生,更有一些同学拿着手机录像。他内心肺腑:“谁说大学生不爱看热闹,这都赶上菜市场的大妈们了。”
“比就比,为了公平起见,由两位同学每人各选一本书,然后我们抛硬币决定选择哪位同学选的书。”李默一直都是个人狠话不多的人,在篮球场上他面对体重是他两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