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检查出怀孕时已经有了6周的身孕,算一算时间,到了夏至日时应该有了大概13周的身孕。孕期到了这个阶段基本算是稳定期,而且还是将要显怀又未显怀的阶段,以这种状态去到寨子,既有体能支持她上下山,又不容易让其他人发现她怀孕,时机刚刚好。到了下一个夏至日,距离她生产已经过了五个月,恢复好的话,她同样有体能可以完成短时间的上下山。
但假设李秀娟最终的生产时间没有造假,那实际怀孕的周数就有可能被调整过,资料上的38周生产实际上是40周生产,而第一次产检时的怀孕6周有可能只是怀孕了4周。如果假设成立,那这个时间再套到实际来看,她第一次上崇山时就是怀孕11周时间,两个半月,按说孩子是没有到稳定期的,但她有不得不上山的理由,而在这种情况下留在寨子里过夜似乎也更符合需求。
这么想,好像又把之前的推论完全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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