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
天选实验室驻龙国分部。
首席工程师——沈夏!
???
陆丰当场目瞪口呆,满脸错愕。
卧槽?!
刚才那个气质美女,就是北海医科曾经大名鼎鼎的天才少女,沈夏是也?
陆丰仔细回想了一下。
顿时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说道:“难怪有点眼熟,原来是沈师姐啊!”
沉吟了几秒,又道:“百科上的照片是她十几岁的时候拍的,现在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而且她刚才还化了浓妆,认不出来也并不奇怪。”
——
高晓月盛装打扮,还特意请了一天假,专程跑到了陆丰的出租屋,就是为了挽回他。
这家伙中奖有好几天了。
花钱大手大脚的。
而且,还有一个赵灵珊在虎视眈眈。
所以。
思前想后,她果断决定要主动出击!
不然。
等到陆丰兜里的奖金花光了,她千万富婆的梦想,就要彻底泡汤了。
对于这次挽回行动。
她心里十拿九稳!
陆丰就是一条土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m.bīQikμ.ИěΤ
狗永远是狗。
只要给他一点好处,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任由驱使。
这么多年。
她稍微主动一点,卖卖萌,装个委屈,或者是流几滴伤心眼泪。
对方就会立马破防,接着,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并且,还会心甘情愿地花光兜里的每一分钱。
其实。
她与徐杰在一起时,也不想踹掉陆丰。
当然。
并不是喜欢对方,而是觉得陆丰这个备胎兼舔狗,实在是做得太好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从大学到就业。
她能过得这么滋润。
对方有很大的功劳。
大学数年,一直任劳任怨,死心塌地,比狗都忠心。
狗还需要喂东西给它吃。
他却连东西都不需要喂。
话又说回来。
她之所以会踹掉他。
主要徐杰听了一些风言风语,醋坛子倒了,硬要她在自己与陆丰之间,选一个当男朋友。
高晓月自然是选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