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一脸不解,不愿意就不愿意,至于一脸要杀了她的样子吗?
“算了,不要了,小气鬼,还说送干尸回家,结果却一身衣服都不愿意送给它。”
“你要我**服是为了给它穿。”
“不然呢?你以为什么?”楚歌瞥了他一眼。
“我以为……”叶南屿一下停住了,看到楚歌探究的眼神,他一本正经的说道:“没错,我认为就是给它穿的,只是我觉得我身上的不适合它,这套比较符合它气质。”
叶南屿从空间戒里拿出一套衣服重重的放到干尸手里。
“这…套…适…合…你。”一字一字从牙缝中挤出。
干尸:??
它招他惹他了?
………
干尸换好衣服,楚歌顿时眼前一亮。
上身一件男式酷帅冲锋衣,下身一条牛仔裤,大长腿太优越了。
高大的人果然是行走的衣架,随便一穿都好看。
虽然干尸身材已经干瘪了,但宽松的衣服完美掩饰住了,还有种慵懒的味道。
再加上戴着口罩墨镜鸭舌帽,乍一看,以为是哪个明星为了躲狗仔低调出行。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
如果不说,谁会知道眼前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就是那个恐怖干尸。
呃…就是这脚。
楚歌嘴角抽搐的看着干尸脚上那对不知从哪个**桶里捡来的拖鞋,配上它那双鸡爪般的脚,丑的极致。
于是她又把视线投向叶南屿脚上。
叶南屿:……。
一分钟后。
干尸脚上换上了新鞋,一身完美装备无懈可击,楚歌满意的点头。
帅。
走出去绝对能迷倒不少姑娘。
……
只见破烂的超市卷闸门处钻出了三个人,他们个个光鲜亮丽,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
他们钻进车里,车辆呼啸而去。
远处有群幸存者们张大嘴巴,看着已经离去的汽车久久不能回神。
末世前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花园小区。
从超市过来不用十分钟路程,此时军用车已经停在小区门口了。
小区大门处的铁门已经倒了,小区完全自由出入状态。
保安亭里有个身穿保安服的丧尸探出头来嘶吼,似乎在说车辆不能进入。
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