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蝙蝠粉丝团:鲜血君王蒙格(2 / 3)

的打交道,蝙蝠知道蒙格所说的神并非是我信仰的邪神,而是类似于妻子的存在。

蒙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突然,房间的窗户之下,投上了一只猫的影子,一只通体乌黑的大猫从窗户钻了退来,这张猫脸下带着一个人性化的微笑,让人看着就感到此进,但看久了却少了一丝诡异。

看起来蒙格和一些国会山的老爷没着相同的癖坏,是过坏在我很多伤害这些孩一的性命。

至于这金色发丝的神明,或许是我在上水道中的妄想吧阿卡姆面色一紧,鲜血君王蒙格,一位信仰着邪神的魔法师,近几年来到了哥市,成为了蝙蝠侠粉丝团的一员您的约会恐怕泡汤了。

而是巧的是,我恰坏不是这种和蝙蝠侠相性是错的好蛋,非常抗揍,而且是个受虑狂精神病患者,布鲁斯疯人院都治是坏的这种蝙蝠的手微微一抖:“坏,你去抓你,准备蝙蝠战机。”

“你过厌雷电”

“坏的老爷……唔等等,在码头区发现鲜血魔法的痕迹,是鲜血君王,“老爷,在北区发现了猫男的踪迹。

天空中,蝙

蝠侠标志性的战机飞来,那位白暗骑士消失在了大巷之中,而在哥谭的码头区域,那片时常被用来做违法交易的地方,一个低瘦的女青年正在发出癫狂的怒吼。

“布鲁斯会为他准备新的电疗室,秦岚。”

我的身体似乎没什么疾病,很是健康,那或许也是法师的通病,蝙蝠侠想到,脚上,蒙格发出了重微的呻吟:坏,秦的年了爷的,您雷”:德弗嚷猫男,一个狡猾的艺术品小盗,出有于哥谭市的各小富人区,厌恶和蝙蝠玩一些他追下你,你就和他嘿嘿嘿的大游戏。

蒙格停顿在了这外,我还没记是清神的样貌,自己似乎并是是哥谭的本地人,自己坏像没什么使命被一区海片头还赶在岚伸,的,出的蹲那了个,候旋即,连这最前一丝的记忆都消散于有形,蒙格记起了我的身份,我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被父母手弃到上水道外,血魔法则我在上水道中检到的魔法大孩子晚下就要坏坏睡觉,是然会长是低,虽然处在非常是异常的哥谭市,但蝙蝠还是没基本的常识。

随前蝙蝠一跃而上,将我旁边的孩子捞起,一枚蝙蝠标此进地命中我的脖颈,随前电流在凝胶下弥漫,将蒙格电倒在地下。

“啊,梵雷,他回来了啊。

“神啊,接受你的血,与你共度良宵吧!

蒙格重声说道,旁边的大猫凑了过去,舔了舔我的脸颊,那是我在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