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她头上裹着头巾,一身藏青色打扮,个子不高,此时她正一脸微笑看着王勇,脸上满是皱纹。
长时间的务农,让她的皮肤成了小麦色。
王勇连忙微笑问候:“岑婶,我早上刚到家,你这挖地准备种什么?”
这人是他发小的母亲,两家距离不算远,她家就在王勇家的下面。
他发小的父母以前结婚比较晚,现在他发小和他一样大的年纪,但是他父母已经五十多岁了。
年纪大了又没有什么文化,出去打工人家嫌弃年纪大,所以这几年都呆在家里。
平时种点农作物去卖,或者在镇上找点零工补贴家用维持生计。
岑婶笑着回应:“这地之前我用来种玉米卖的,现在玉米卖完了,我准备把地翻了种其他的东西。”
“哦,”王勇想起发小问道:“岑婶,阿山他跟我说在兴义上班,他现在在兴义做?”
他只知道发小在市里上班,至于做什么工作他没有明说,王勇也没有追问到底。
他们现在都是成年人了,而且两人有很多时间都不在一起,关系也慢慢疏远了。
只有到了过年回家,大家才会在一起喝酒,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两人虽然平时很少联系,但是他身上没钱的时候,只要说一句话,发小就算身上没钱也会想办法帮他解决。
发小需要用钱的时候,王勇也是一样。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朋友吧。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岑婶这才回道:“他这人你也知道,从小野惯了,受不了束缚。
工厂和工地这样的地方他可受不了,去年他在市里送快递,现在在市里卖车。”
“荣华家,你这次回来玩多久?”岑婶接着问道。
王勇倒也没有撒谎,没有那个必要,于是他想也没想就说道:
“这次回来不准备出去了,在家找点事做,出去外地打工家里有事回来不方便。”
以前,乡村是那么的热闹,炊烟袅袅、牛羊成群、鸡鸣犬吠、人声喧哗,所有这些构成了乡村优美的画卷、淳朴的生活气息。
不知什么时候起,生活的压迫,现实的无奈,美好的向往,目标的追求。
大量的乡村青壮年劳力涌向城市,他们背井离乡,丢下妻儿老小,妇孺病残,或只身前往,或结伴同行,远离故土,外出务工,他们似乎摇身一变,成了市民。
此后,乡村成为故土,家乡变成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