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门市是俺二哥开的。
把他儿子打伤的是我大哥家的三侄子。
这个案子明摆着就是寻仇。
至于伤了军人,那是误伤。
只要能及时地给军人解释清楚,做出赔偿,也就不存在故意阻碍军人执行职务。
至于寻仇那事,是雷云江带人先动的手,应该负全部责任。
我侄子奋起还击那是正当防卫,雷云江受伤活该。
雷永德必须要去公安局把这事解释清楚。
只要他表示不追究俺侄子的责任。
那么我就会劝大侄子从中周旋,做好军人的安抚工作。”
哦,村长这回明白了。
感觉梁秀香不愧是女强人,思路太清晰了。
而且善于抓住重点,那就是,把军人摘出来。
毕竟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而且雷云江作为首犯,会被重判的。
现在把军人摘出来,做好安抚工作。
然后跟梁秀香的侄子那边达成和解。
整个案子这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吗。
村长很高兴,回去把情况跟雷永德复述一遍。
雷永德乍一听也很高兴。
毕竟这样做的话,自己的儿子就可以脱罪了。
可是细细一想,合着自己的儿子被打成重伤,打了白打啊!
他感觉很难接受。
很不甘心。
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呢?
要想取得军人的谅解,把军人摘出来,他就必须去公安局替梁三仓说话。
承认自己的儿子有错在先,他作为伤者家属,对梁三仓的行为表示谅解。
只要把梁三仓无罪释放了,梁进仓才会从中斡旋,把军人摘出来。
事情到了这份上,雷永德没办法。
只能打掉牙和血吞。
以伤者家属的身份去公安局,对梁三仓表示谅解,把梁三仓保出来。
于是这个案子就不再牵涉军人,因为军人受伤那是误伤,雷永德已经做出赔偿。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是治安案件。
只要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是可以酌情不予追究的。
最多就是罚款一类的处罚了事。
那位脑袋被打漏的军人于是再次“轻伤不下火线”。
虽然头还是很疼,一只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