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是兰达尼亚的讽刺话剧里描述的那样,是个得了梅毒的疯子,而是个彻头彻尾的战争红利者。
战争必须要带来红利,为了红利可以发动战争。
倘若帝国的人民习惯了战争可以获得财富地位名誉以及想要的一切东西。
(那么东征的圣战也不会输了。)
想到这里,俾斯麦首相打了个冷颤。
“陛下,”俾斯麦首相轻声问道,“您想发动圣战吗?”
“哦,我可不想给教皇打工。”
皇帝陛下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君前奏对的俾斯麦首相冷汗淋漓的额角,他善意的递过去了放在抽屉里的细亚麻编制的手绢。
俾斯麦首相接过了手帕,擦了擦额角的冷汗。
“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我们该让艾尔特姆重回诺曼帝国的版图了。”
忽然之间,皇帝陛下兴致勃勃地说起了自己年轻时在这片大**处游历的事情。
这位皇帝陛下曾经花了大约两年的时间,走遍了许多地方。
“红河两岸开满了莲花,那个地方风景美的如画。”
说到这里,皇帝陛下的脸上露出了阴郁的神情。
他在说起艾尔特姆的风景时,是兴奋又轻松的,而说起接下去的事情时,他又显得极为恼怒。
“那个地方,在那个地方,异教徒的建筑随处可见。”
皇帝陛下的露出了极为残忍的表情。
“我不能忍受那群异教徒统治这个地方。”
俾斯麦首相斟酌着用词,轻声问道:“陛下,您认为……”
“我想拿回艾尔特姆。”说起曾经属于诺曼帝国一部分的艾尔特姆时,皇帝陛下没有任何的犹豫,仿佛那不是产粮数量能够养活半个大陆人口的富饶国家,而是一个随手可以拿起来吃掉的小蛋糕,“首相大人,您觉得我们还需要什么条件?”
俾斯麦首相思考了大约三刻的时间。
这么严肃的事情,如果瞬间就进行回答,皇帝陛下反而要怀疑这个答案是否有什么严重的缺陷和问题。
最严重的事情,就是首相大人竟敢敷衍自己的皇帝。
然而,俾斯麦首相却真的罗列出了二十一条要求。
史称“二十一条”条约。
这个条约是俾斯麦首相和诺曼皇帝两人之间非常有名的一个“君前奏对”的内容。
其中对“军队补给”和“信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