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根本看不清楚脸庞和五官,这作为证据,能用吗?”
作为录像拍摄者,比利非常清楚自己的设备,不算专业,特别是远焦。
棒球场和钟塔的距离在一百米以上,即使镜头捕捉到画面和过程,也只是模糊一团,根本看不清楚。
这,能够作为呈堂证供吗?
霍根想到一个可能。
“也许,nypd能够像ncis或者fbi一样,通过电脑技术分析画面,放大、高清,然后就能看清楚了?”
——在比利的镜头里,他们确实可以看到“谋杀”过程,证明巴特勒并不是自己跳下来的,但画面不够清晰,根本就看不清楚凶手的脸孔,不要说面部五官了,甚至就连衣服颜色都无法百分之百地确定。
白色?米色?象牙色?甚至可能是浅黄色或者浅灰色?
这,不够,远远不够。
现在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是一起谋杀。
卡勒姆的思绪,飞快转动,看向柯克,一下就抓住问题关键:
头号嫌疑人肯定就是莫森。
所有线索所有证据,正在一步一步朝莫森汇聚,但重点就在于,莫森的不在场证明,应该如何破解?
不要说录像画面不够清晰,即使录像画面足够清晰,真正看到莫森的脸孔,但整个教室里的学生作为目击证人,证明莫森就在教室,那么即使nypd将莫森逮捕归案,恐怕法庭定罪也将面临重重困难。
更何况,以现有证据来看,他们根本就无法锁定莫森,出现在录像里的,可能是任何人。
真相,看似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然而,柯克全然没有焦虑,迎向卡勒姆的视线,展露一个笑容。
“答案,全部都在录像里。”
包括不在场证明的魔术。
但是,卡勒姆的担忧也不无道理,他们不能将所有希望全部寄托在犯罪现场司的检测和分析之上——
那是nypd的工作。
至于现在,柯克需要给副校长一个交代,顺利结案,才能够完成这单案子,所以,他需要莫森认罪:
自以为是地、自作聪明地、狂妄自大地,跳入陷阱。
“不过,这不够,真正的聪明人总是知道应该如何利用律师来逃脱法律制裁,所以,我们需要更进一步。”
“刚刚,某位自诩天才的魔术师完成了一次瞬移魔术,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现在,则轮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