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摇了摇头。
越不予:“什么发现都没有?”
下属:“连**都被打扫干净了。”
越不予:“走吧,这里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确实是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四个人回到车上,继续出发去下一个目的地。
就这样在城郊绕了一圈之后,基本上也没有大的发现。
也并没有找到第二个丰禾住过的地方。
几个下属就很意外:“为什么我们就找到了一个,要不要让老大再多派几个人,我们再沿着城郊搜一遍?”
越不予:“没用,丰禾不愿意出来,谁都拿她没办法。隐匿行踪这项,她是最厉害的。我不如她,所以,我只能找到她抛弃不要的窝,她没放弃的地方,我们是找不到的。”
没放弃的地方,自然也被丰禾掩盖得很好。
傍晚天黑之后,越不予才带着人从城郊回城。
眼看时间已经过了饭点了,一进城,越不予就问:“兄弟们辛苦了,我请大家吃饭吧。这会儿已经很晚了,回去估计你们那边也过了饭点没留多少菜了。”
忙到大晚上,三人也没拒绝。
于是找了个地方,四个人就坐下来准备吃饭。
饭后刚准备走,越不予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她一秒条件反射性地站了起来。
手从后腰上摸出枪就快速跟了上去。
三个下属虽然不清楚这是什么状况,但也都立马起身跟上了越不予的步伐。
越不予一路追出去,跑了两条街,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面堵住了那道人影。
灯光昏暗的巷子中,人影靠在墙边,她头顶上一束泛黄的路灯照下来,反而映衬得她脸色发白。
越不予双手持枪,枪口对准了对方的头。
越不予脚步很慢,但步伐沉稳地往前渐渐逼近,她声音低哑冷沉地吐出几个字:“好久不见!”
昏暗灯光下,脸色惨白的女人,五官端正,可左边眉毛处却有道一道疤将一道原本漂亮如远山的眉毛割裂,直接往她脸上添了几分桀骜的狰狞。
她咧嘴浅浅勾出一抹不屑的笑意:“是啊好久不见,如今,你已经是越家养的一条狗了。”
越不予脸色依旧沉黑:“如果我是狗,那你就是流浪狗,又有多大的分别呢?丰禾,你可以做杀手,可以杀任何人,但绝对不能是越棠西!
你要动她,除非你踏着我的尸体去杀她,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