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黎塞留公爵当政时期,所进行的大刀阔斧的军制改革,于是在其后一百多年来,法国-军队的医疗系统一直被认为是欧洲各国军队中最好的,也是最先进的,就连海峡对岸的英国人也赶不上。
不仅如此,法国人还在1772年和1788年,有过两次推动医疗系统现代化的努力,这些都是欧洲各国纷纷效仿的典范。
回到眼下,共和国-军队的战地医疗体系,大体上也延续了波旁王朝时代的做法,即分为战场救护所、野战流动医院与后方总医院(综合医院),这**医疗救护保障系统。
当然了,如果分得更细一点,还可以算上分布于巴黎、里尔、里昂、梅斯、奥尔良、马赛、南特、鲁昂、图卢兹、第戎、斯特拉斯堡等各个大城市里,具有康复、疗养、抚恤与纪念性质的荣军院。
依照法军总医院的首席军医官,佩尔西上校发布的“战场救护指南”:一旦士兵受伤之后,首先是由战地救护所的医护兵进行初步的紧急包扎;然后,通过专门的急救车,在3到5小时内送到师级或军级的野战医院,归于主任医生诊治分类,交给临床医生进行相应治疗;最后,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的士兵,则在48到72小时内,转送后方综合医院,也就是位于科布伦茨的总医院。
至于担当医护兵的人选,除了专业医学院出来的实习医生,懂得救护常识的女护士、女商贩或是随军神父外,还有经过战地总医院或野战医院短期培训过的士兵,为此后者将额外获得一份军饷。
在大革命之前,法国-军队习惯以旅或团为单位,设置一个野战医院。每一个团都设立一个野战医院,配置一个医生,一个医生助手,一个医疗管事。
但事实证明,这种医疗救护的效率并不好,尤其是在战事异常激烈的法国大革-命战争时期。
于是在佩尔西军医官的倡议下,从1794年开始,野战医院逐步被上调到师或军一级。每个野战医院必须确保有一名主任医生(中校或上校),8到18名临床医生(上尉或少校),15到36名的助理医生(少尉或中尉),而且要有一个医疗管事(上校军需官),负责医疗补给与对外联络。
换言之,处于战地医疗中坚力量的师级野战医院中,其专业医生24人,而军一级为55人。之前由于设置单位碎小而导致的资源分散和凌乱,逐步得到了纠正。如果算上实习医生、药剂师与麻醉师,医生人数还将增加40%,官兵与医生比例将达到1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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