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三章 狗市(1 / 6)

“儿子,这个陶罐子里面是啥玩意啊?”

快吃饭的时候,老爸总算是注意到了地上的女儿红。

“这是一个老爷子送我的女儿红,他孙女去国外了,这些女儿红留着也没用,便送我了。”

“女儿红?”

听到有酒喝,邹老爷子忍不住咂咂嘴,开口说道:“黄酒吗?我有很久没有喝到过正宗的黄酒了。”

不是弄不到,是老太太不让老爷子喝。

“那今天你可得好好尝尝。”

一说有好酒,两人的表情高度一致,反正现在程鸿和苗晨夏聊得挺愉快,也不用他们操心。

午饭的主菜是红烧鱼头,鱼头是程鸿带回来的金枪鱼,硕大的一个鱼头摆在桌子的正中央,死鱼眼对着自己,总感觉哪里不对。

不过味道还挺好,至少比程鸿吃过的什么金枪鱼寿司味道要好多了。

“小夏,试试这个,这是我们在老家挖的冬笋,味道可选了。”

老妈夹了一筷子冬笋放在苗晨夏碗里。

“谢谢阿姨。”

苗晨夏此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来,这是我儿子带回来的金枪鱼,味道可好了。”

“阿姨,我自己来就行。”

“来,这是我儿子带回来的海鳗,还是从南海抓的,我们这边可从没见过这东西。”

“这是鸡腿,乡下土鸡做的。”

“这是……”

“阿姨,够了够了,碗里面快装不下了。”

苗盛夏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饭菜,连忙开口道。

“老婆啊,你让小夏自己夹吧。”

老爸看着老妈如此热情,真怕她把人家吓走,心想着晚上还是让程鸿带着苗晨夏出去吃吧。

“小夏啊,要吃什么你自己夹,不要客气,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

老爸转头说道。

“我知道了,谢谢叔叔。”

苗晨夏乖巧的模样成功赢得了老爸老**好感,他们越看越觉得顺眼。

更别说自带珠宝设计师这种加分项了。

“儿子,等下吃完饭带着小夏去周围转一转,虽然咱们是县城,但好玩的地方也有不少,晚上你自己找个地方吃饭,记得到时候把小夏送回去。”

老爸喝多了,舌头都有些捋不直,但还是没有忘记交代儿子下午的事情。

“我知道了,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