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回到广东,成为总督大人麾下的小卒,为大人赴汤蹈火。”
耆英却摇了摇头,道:“朝廷自有规章制度,你若是为官,就需要遵守回避制度,怕是不能在本省为官了。”
清廷选官任用制度非常严格,凡是经过科考通过后具备入仕资格者,还需进行“复试”性的铨选才能授官,简单来说就是倘若通过殿试的进士们,只有一甲前三名才能直接授官,至于二甲、三甲需再经翰林院“馆选”,只有考上了‘馆选’,才能成为翰林院庶吉士,再经过三年的实习才能授予官职,至于馆选没有通过的人,才能被授予京师或外地的官职,通常都是七品县令,而没有通过科举的举人,也可以通过考选被授予地方官职,只是那些官职就需要经过等到出缺才行。
此外,清廷官员选拔任用中还有严格的回避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形成各种地方裙带关系,从而避免官吏利用职权谋私利,其中具体规定就是官吏不得在本省任职,比如‘在籍五百里内者,回避’。
除此之外,康熙三年还出了一个条款,那就是外任官员,现在上司中有系宗族者,皆令回避。
赵源却笑道:“大人却是有所不知,学生祖籍在湖广,并非广东。”
原来,当年赵老太爷就是湖广人,并没有将籍贯迁到广东,而赵诚和赵源自然也都是湖广籍,倘若到时候赵源想要参加科举,还必须回到祖籍所在地参加,以规避科举冒籍的问题。
“冒籍”现象是历代科举考试的痼疾,因为清代的户籍制度相对宽松,科举录取率和士子科场竞争力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于是很多人会专门改变籍贯前往更容易考上的顺天府参加科举,于是清廷为了严防这一现象,专门制定了两大基本原则,分别是分区配额与原籍应试。
所谓的分区配额指依据各地文风高下、赋税轻重、人口多寡,从而对当地的科举童生生员名额分配到府州县学,而乡试、会试中额则会分配到各省,像这种分配往往会对边远科举不兴的地区有额外的照顾。
就好比赵源,他并不是一直从广州长大,有许多年就生活在湖广祖籍所在地,目的就是为了应对分区配额参加童生考试,等到他通过了童生试以后,这才回到广州,只是到时候一旦要科举考试,他还必须回到原籍参加湖广的乡试。
正因为如此,一旦赵源考上了科举,将来倘若授官,完全可以实授到广东,而不能授官到湖广。
听到这里,耆英这才放下心来,笑道:“既然如此,那本官到时候就等你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