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联合行动抓盗贼1(1 / 6)

吕南县公安局,刑侦处二队的侦查员和北郊分局刑侦队的侦查员对这一系列的入室盗窃案件非常重视,联合组成了专案组。刑侦处二队的曹小安、文人磊、刘华、崔涛、刘能等同志和北郊分局刑侦队的陈军、刘涛涛、王忠国、化莹等刑侦员参加了专案组。

经过研究,大家认为,这些案件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点,幼儿园及其托儿所失窃的这几起案子,时间都发生在星期六、星期天,而且还都是夜间11点以后到次日凌晨3点这个时间段发案,窃贼选择的都是那种规模比较大的幼儿园或者托儿所,又多是在月初幼儿园收取费用以后作案。

第二点,窃贼作案的目的,首先是要钱财,其次是值钱的物品,在此是食品、衣物和医疗器械。

第三点,这一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段大体相同。都是自带作案工具,根据技术部传来的数据分析,作案工具应该是类似螺丝刀之类的尖锥,铁锤、斧头、手套、手电、撬棍等,这些工具既可用于撬锁,又可作为防身的武器。

第四点,这个盗窃团伙每作一起案件,都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见锁就撬,极尽疯狂,得手之后快速逃离现场。有的从楼下撬到楼上,撬了仓库,撬厨房。有的一连撬多个房间,三十余把锁,直到找到会计室为止。遇到暗锁时,就用斧子劈开门框,把整个锁撬下来。由此可见这活儿窃贼,胆大包天,无所畏惧,无视王法,而且他们力气足,身体好,是一伙亡命徒。

第五点,这伙儿窃贼作案时,为防止惊动值班人员,进楼房不走楼门,而是从阳台或窗户攀缘上楼。

第六点,这伙儿窃贼作案前有准备,事先踩道。作案时发现有人值班时,就用铁丝把值班室的门鼻和门环儿缠住,继续作案。凡现场有电话的,作案前先剪断电话线。在不少现场还发现敲棍、镐头头、斧子等有移动现象。

还有就是,作案人数指定在两人以上,这一点毋庸置疑。这么多起盗窃案现场,在他们疯狂的同时也暴露出更多的证据。比如说,案发现场都遗留有两种网球鞋足迹。根据鞋印推断一名窃贼年龄在25岁,身高1.78左右米。另一个20岁左右,个子应该偏瘦小。

根据上述情况,划定侦查范围大体上是:以北郊区为中心,西城区的西部、东城区的北部、东郊区的西北部在侦查范围以内。

系列盗窃案专案组经共同协商一致决定,对下一步的行动采用以下措施:

1、重新发布通报和失窃单,把已经发生的案件通报和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