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壶美酒,一边吃喝,一边在偷听楼下的议论。
不得不说,这种隔墙有耳的偷听,还真是容易令人上瘾。
很快,宁羽衣就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话题。
“兄弟,第一场你买的是谁?”
“废话,当然是天仙莫千城。”
“对呀,他的对手好像是七星殿推荐的李太白吧,但这个名字你们有谁听说过?”
“一个连名字听都没听过的金仙,怎么可能在他身上下注。”
“可是莫千城的赔率已经是一百比一了呀,下注一百块灵石,也就只能挣一块灵石,和没下注一样。”
“切,那是我们这些小人物没钱下注罢了。真正的大人物,下注都是以万作单位的,就算是一百比一的赔率,也能挣不少。”
“是呀,我们就当做玩玩,赢一顿饭就算了。”
宁羽衣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把大会的比武做成了赌局,让仙人能够下注。
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这绝对是出自商盟的手笔。
以升仙台比武大会作为噱头,引来八方神仙,令天斗城大赚一笔。x33
然后把比武大会做成赌局,又能再赚一笔。
商盟果然就是商盟,还真是懂得挣钱。
“看来,主办方也是极度看好莫千城能够守擂成功呀。”
“兄弟,你还年轻,可能不知道莫千城的战绩。
我活了十三万年,亲眼看见他在天仙台上战胜过八位金仙。
这些金仙,在当时都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并且无一例外都是剑修。”
一个苍老的声音忽然开口搭话。
“这位大哥,我听说莫千城身上有十六把剑,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他每次战胜金仙级剑修,都会把对方的本命仙剑炼化成为自己的佩剑。”
“那就代表他身上居然有十五把其他剑修的佩剑?”
“没错,除了他自己的本命仙剑外,其余十五把佩剑都是在天山台上赢回来的。”
“老天,那他该多厉害呀!”(惊讶得说不出话)
“大哥,你刚才说十三万年里,也只是看见他战胜了八位金仙?那剩下的七位岂不是……”“兄弟,那不就明摆着吗?
天仙的寿命远比我要长得多,在我来到仙界之前,他就已经是天仙了,并且战胜过至少七位金仙级剑修。”
“嘶~~”楼下一阵吸气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