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风听着男孩的话,轻笑了一声。
既宠溺,又欣慰。
青衫,长大了。
……
第二日,沈宁头昏脑涨地醒过来,已是日上三竿之时。
清幽堂,比往日热闹了许多。
迷迷糊糊中的沈宁,好似听到了一些比较熟悉的声音。
等她反应过来,便匆匆穿好衣裳,快步推开门看向了庭院。
庭院内,有两个五岁的小孩,正在围着大白拍手转圈圈。
“小七。”
小雪纷纷。
红绸裹树。
二哥沈钰,披着一件红色的大氅,清秀的眉目漾起了好看的笑。
他二话不说,就朝沈宁张开了双手,“过来。”
沈宁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二哥,我已经不小了。”
小时候,她最喜欢往二哥怀里扑过去。
有一次,还把二哥扑得后脑勺砸在了桌角。
二哥都不敢被父亲说,只得偷偷忍着。
后来才知道,在路上捡来的药,是父亲私下丢的。
孩子总是如此。
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实际上都逃不过父母的眼睛。
“怎么不小?”
沈钰挑眉,“几年不见,就把自己当成大人了?”
“小七,你二哥说的是,在兄长的眼里,你啊,就是个小姑娘。”
二嫂虞欣裹得很厚实坐在石椅上,笑道:“你二哥这几年,念叨最多的就是你,在路上听闻你的优秀,逢人就要夸赞一下你。”筆趣庫
沈钰就是这点不好,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江湖侠客,又或是权贵之子,总能轻轻松松就聊到一起去,端的是恣意潇洒。
从前跟着沈钰出去玩,沈宁可是亲眼目睹过。
一碗酒,几句话,沈钰就跟人结拜兄弟。
这些年,沈钰走南闯北,生意越做越大,朋友遍布列国,既能享受富贵,又能欣赏沿途的风景,何止是一个美哉了得?
“小七,这是二哥二嫂给你的见面礼。”
沈钰指了指庭院里的宝箱,并吩咐人打开,金灿灿的光晃人眼球。
沈宁嘴唇微张。
“二哥喜欢不来附庸风雅的那些个东西,大俗即大雅,这世上的铜臭味,黄白之物,才是大雅之堂最该放的好东西。”沈钰摇着折扇,笑眯眯地道:“二哥没什么本事,就是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