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生,除了官面上的人物进驿站,寻常行旅商贾都只能选择这家旅舍。
蒙古人已经彻底退兵了,北面三屯营,蓟镇骑兵已经正式进驻收复,据说还有一帮蒙古兵被永平那边民壮和京营残兵给打败了,俘虏了上百,这可是一件新鲜事儿,不是说京营那帮废物都被蒙古人打得屁滚尿流了么?怎么还能重振雄风了不成?
来骑大概有五六骑,清一水儿的骏马,不像是军中骑兵,但是却也不像是商旅,商旅没这么好的健马。
栾平和雷四都有些拿不住了。
里边都已经有些坐不下了,由于雪势骤然加大,昨晚留宿的客人都没有来得及走,而从丰润那边赶着出来也有一两拨人上了路才发现难以坚持,所以也都选择了在这里打尖歇脚。
“掌柜的,准备两张桌子,七个人,赶紧烫几壶热酒,顺带准备几样下酒菜。”
当先一人很年轻,黑面隼目,目光森寒,瘆人不说,却又多了几分放肆,搁在腰后的一把窄锋刀,鲨鱼皮鞘加上磨痕浓重,明显是收买人命的玩意儿,而不是寻常士人用来装饰的佩剑佩刀。
“大爷,怕是凑不出桌子了,……”
栾平还没有来得及说完,对方突然“嗯”了一声,那目光中骤然一冷,看得栾平下意识身子都一缩。
“好了,昆山,哪来那么大脾气?都是混口饭吃的苦命人,这大雪天的,老板,那就弄一张桌子吧,这一路行来,好像就这薄家沟还能有点儿人气了,凑合着打个尖。”
在黑面青年背后的声音似乎也很年轻,话语并不冷厉,但是却有一种不容拒绝的气势。
栾平这个时候才看清楚在那黑面青年背后的人,一件很寻常的青色棉袍,腰间却又一条黑色革带,既非官员的玉带,也不像寻常商旅的布带,这种革带更类似于一些世家子弟所用的皮质腰带,既能装饰,又还实用。
剑眉朗目,面如冠玉,身材高大,只是却比寻常那些世家子弟多了几分昂扬和压迫的气势,游目四顾间,有一种说不出锋锐凌厉感。
“欸,欸,好,公子爷若是不嫌弃,那我替爷几位腾个地方出来,凑合安顿着,这大雪天里,走路小心跌跤,……”
栾平也不是没见过大人物的,早年李成梁二次出塞到辽东担任辽东总兵,也曾在他这里打过尖歇过脚,二十年前察哈尔人第一次南侵也曾经大打过这里,但是他都只是在山里躲了两日便悄悄出来,还猎杀过一个察哈尔骑兵。
他也曾干过迫于生计还出过塞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