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章 约法三章,左袒(2 / 6)

等人,大家眼中的激动都掩藏不住了。

洪明和吴免等五个大统领手底下人多,这些人要么是汉家后裔,要么是汉蛮混血都已经分不清了。

但是这些事大了,却没有一个是纯正的百越蛮族。

虽然江南的旧称是百越之地,但是自始皇帝派赵佗治理百越,多年下来,虽然仍然摘不掉是蛮荒之地的帽子,但是,纯粹的蛮子却很难成气候。

多是一些小部落。

所以厨师云等六人外,帐下许多头上插着羽毛,绑着兽尾,纹身黑牙的纯正的百越蛮族,都是小部落的首领。

这些人比洪明和吴免他们好打发的多。

势力比较小的,只有首领一副铁铠甲。

再大点的,也不过是多分几身藤甲。

十几个小部落走了十几个铠甲,施云自己留了两百,另外三百都分配给了吴免他们。

施云先看了看那两匹精神的好马。

也爱不释手地摸了摸。马儿很温顺,就是有些不适应的打了个响鼻。

施云忍耐住心中的喜爱。

一匹马还给带来的士兵。

“这是你的战利品,赏你了。”

那士兵高兴的嘴巴里像是塞了衣服撑子一样,笑得完全合不拢嘴。

施云看着另一匹棕红色的宝马,笑着,牵着马来到了洪明的面前。

没有战士不爱宝马。

施云克制住心中的欲望,就是因为它有更想要的东西。

就好比范增看见刘邦入咸阳之后,也不搜刮美人,也不搜刮钱财,就认为刘邦是个劲敌,心中有大的志向,让项羽赶快杀了他。

但是以洪明几个人的智慧是看不出来施云有什么大企图的。

没读过书,就这点不好。目光太短浅,容易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

施云将宝马赠送给洪明,这样高大的北方战马,洪明一个叛军头子哪里接触过。

他的表现不比那小兵好到哪里去。

如果他读过书,一定会有古人的经验作为参考。

可惜他没有。他只能乖乖地被施云收买,为施云的荣华富贵冲锋陷阵。

洪明是五个大头领中的老大。

搞定了洪明,这五个人基本上就都搞定了。

“多谢贤弟忍痛割爱,将这好马相赠啊。”

施云哈哈大笑。

“哈哈哈。区区一匹马,怎比得咱兄弟情谊?这点小利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