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苛刻契约(3 / 3)

的手都不在意了。

今天的契书原本只是写蕾丝带的分成,可安春风说到睡衣,然后就是那什么**,这里面越说越细,也越来越大。

用安春风的话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馅饼,她们需要慢慢吃。

宋琪在旁边下笔如飞,一边听商议,一边列出契文。

布庄提供绣娘、针线婆子和布料,安春风提供奇思妙想和图样设计。

所以,两人的股权一样,除去本钱,余下的利润五五分成。

在宋琪的提议下,契书里特意写下两人权力不分大小,重大商务需要同时签字生效。

另外安春风名下的股份不得擅自转让,即便身死由子女继承,也需秋水布庄同意方可。

条款相同,秋水布庄想易主,也需要安春风的同意。

这条件有些苛刻,以安春风现在才二十一岁,秋水也才三十出头年纪,要想老死,还得好几十年,除非横死。

那对方肯定是第一嫌疑犯,脱不了报官这一条路,这是把两家硬绑在一起了。

不愧是大讼师出手,不仅写到死亡,连死后子女继承都提前预估到了。

安春风对这些条款没有排斥,契书的约束条款越多,对她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无论原身还是她都并非本地人士,在京城里无依无靠,要是等到赢利再有纷争肯定会落下风。

只有提前将事掰开揉碎的说,才能规避风险。

条款多,秋水方面也很满意。

她虽然已经青楼从良,但依然是乐籍,这就是**籍,比起安春风的良民身份,她就是低人一等,若是两人打官司,未言先亏三分理。

而且这些**还全靠安春风的思路和设计,一旦生意盈利,名声一起,难免会有人觊觎。

安春风被人挖走悔约,她的生意就要鸡飞蛋打。

契书里说要同时签字,也是要以后生意做大后,保护秋水不被安春风欺压,权力不会被践踏。

但对宋师为什么硬将两家绑在一起,规定安春风私下不能转让股份,不能让子女继承产业始终不解。

此时气氛融洽,秋水就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