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人类文明基因改造条例》(3 / 3)

和克隆人技术相比,基因改造技术并不属于真正的危险科技。

原因很简单。

一旦克隆人技术出现并得到大范围应用,文明最终的结局,必然是灭亡。

但基因改造技术,并不一定会引导人类文明走向覆灭。

相反。

在为其加上各种“枷锁”后,基因改造技术完全可以将人类文明引向更高的层次。

因此,在基因改造提案通过之后,

经过数个小时的讨论,议会给人类基因改造法案加上了几个限制条件。

《人类文明基因改造条例》

其一。

人类基因改造技术,绝不可用于改造人类遗传基因。

其二。

人类基因改造计划,采取自愿原则。

任何人不得强制个人进行基因改造。

其三。

人类基因改造技术,只可用于成年个体,基因改造前,必须进行生殖细胞采样和保存。

以上三大条例,由人联科学院和人联议会共同监督。

如有违反,以反人类罪论处。

反人类罪,四个鲜红的大字,深深地刻印在文件之上,警醒着在座众人。

前两个条例,由议员提出,第三个条例,却是吕永昌自己补充的。

虽然有第一条例作为保障,基因改造并不会对人类的生殖基因造成污染。

但,为了保险起见,在接受基因改造之前,每个成年个体都需要对自己的生殖细胞进行保存。

这样,即便未来出现基因层面的巨大危机,人类文明也可依靠人造子宫技术迅速恢复元气。

如此一来,基因改造技术的危害被降到了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