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他那么无知,又那么自信(2 / 5)

事实证明,庞太太确实样样都不如她的。

女秘书陪伴了庞老板也有小20年了,她知道自己在美容院花再多钱,现在的状态都不能和年轻小姑娘比。

好不容易要转正了,要成为新的“庞太太”,样样都不如她的黄脸婆竟要分走庞老板一半身家,女秘书可忍不了!

不用女秘书拱火,庞老板已经非常生气。

这时候庞老板才想起来自己公司是有法务的。

庞老板一个电话打过去,把事情简单说了说,瓮声瓮气问法务:“钱都是我挣的,凭什么要分一半给她!”

凭什么?

当然是凭《婚姻法》啊。

庞老板是个很抠门的老板,对员工们克扣,对法务也不算大方。

法务处理公司的事就算了,没道理还要帮老板打离婚官司。

特别当老板是一个抠门法盲时,用脚趾头都猜得到这场官司会有多么难打。

当然,法务不能明面上拒绝,就说这是很专业的事,需要请一个专业的离婚律师。

庞老板嫌麻烦,“我每个月给你发工资,你连离婚官司都不会打?”

法务心想,确实是每个月发工资,但那工资在行业里并不算高啊。

拿着那点工资,还要求法务会打离婚官司——那法务真不用留在庞老板公司拿这点钱,人家跳出去单干还挣得多些呢。

庞老板骂了废物,又给两个当老板的朋友打电话。

这两个老板都离过婚,可能认识离婚律师。

能做庞老板的知交,大家都是差不多的法盲,这两个老板虽然离婚了,过程倒没惊动法院。

他们自然都没有和原配平分家产,但他们不像庞老板这么吝啬只愿意给一套房子+100万现金。

一个老板给了原配两套住宅+两个商铺还有一辆车,另外还给了几百万现金,另一个老板给的现金要少点,房子多了两套。

房子可以居住。

车子能使用。

几百万现金握在手里花销,还有铺子可以收租。

原配能分到这些,对以后的生活有底气,不想闹得太难看影响孩子和前夫的关系,拖了一阵见事情没有转圜余地也就同意了这样的离婚条件。

庞老板离婚居然闹到了法院,这两个朋友还很好奇呢。

“老庞,打官司没必要。”

“那什么,你没听过吗,吃了原告吃被告,钱全被律师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