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落幕(七)(4 / 5)

考试,方能成为预备捉虎军战士——甲士,而想成为正式捉虎军,还得用木箭在一百六十步内命中标靶一次,骑马射箭命中两次,并在规定时间内着重甲跑二百五十步以上,才算合格!然而若是有人武力值爆表,能够用弓箭成功射杀两头老虎,或使用虎枪,钢叉杀死一头老虎,就可以免除选拔考试,直接入选!

以上就是中央军选拔捉虎甲士的条件。和中央军有所不同的是,地方上选拔捉虎军是不分良**,如无自愿者,选取力大且勇猛者为先。由于当时高丽各地虎患成灾,所以一旦发生猛虎伤人事件,地方上的官吏就可以自动组织捉虎军进行捕虎。

而加入捉虎军后,原则上是只要捕到虎豹就可以获得丰厚奖励!即用箭或矛首先命中大型虎豹者,乡吏,驿吏,**民,可获得棉布六十匹,命中第二击者,可获得棉布四十五匹,命中第三击者,可获得四十匹;首先命中中小型虎豹者,可获得棉布三十匹,命中第二击者,可获得棉布二十五匹,第三击者,就是二十匹……

综上所述,虽然捉虎军奖赏丰厚又不用服杂役,听起来非常吸引人,但捕虎太过危险,因此,经常招不满员额。于是高丽后期,朝廷不得不改变招兵政策,规定**民也可以加入捉虎军,才勉强招满员额。

另外,捉虎军最早出现于文献记载是在高丽太宗十六年年(公元一四一六年),但真正将之制度化的则是世宗三年(公元一四二一年)。最初,只分为值班和下班两批各二十人(按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当值捕虎有二十人,另外二十人待命)。随后,捉虎军的人数一直增加,一四二五年增加到八十人,一四二八年增加到九十人,世祖年间增加到二百人,到了成宗十六年(一四八五年),其时完成的《经国大典》中明确规定捉虎军的人数有四百四十人。而且根据需要,负责守护国王和宫廷的兼司仆、内禁卫和羽林卫等王室的亲卫部队,同样会投入到都城的猎虎战斗中,他们之中甚至还专门任命为猎虎的将领。

而除了王京的捉虎军外,地方也会成立捉虎部队。其实两者在名称上也稍有区别,王京隶属于国王的是捉虎军,地方上的则被称为捉虎人。根据成宗时期文献记载,当时地方上捉虎人的配置分别为:州府五十人,郡三十人,县二十人。在《新增东国舆地胜览》中提到,京畿道捉虎人有一千四百四十人,忠清道一千三百五十人,咸镜道一千零八十人,整个高丽八道捉虎人共计超过九千九百人。以高丽半岛的面积来算(22.084万平方千米),当时每名捉虎人的捕猎范围约为二十二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