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陆路便快速跑到了门口,果然在门槛的内测发现了一些皮肤组织。
这个时候,陆路的脑海之中出现了一个画面。
喝的烂醉的陆明远在春香的搀扶下向床上走去,但走到一半,陆明远突然反胃了,于是吐了春香一身。
春香胡乱的安顿好陆明远后,便跑到这湢室清洗身上的呕吐物,可能在清洗的过程中,由于这湢室的原因,让一些人产生了邪念。
失手后,凶手为了掩盖自己杀人得真相,便用春香的褙子包裹住春香,可能由于是自身体型的缘故,一开始是插着春香的胳膊拖拽,托拽到门口后,又改为了背负。
“先生,你这是?”
这时,张锲修和冯妈妈也赶了过来,再次看到陆路趴在地上,一脸“猥琐”的观察着门槛。
“啊,没什么?”
陆路一搂裙子又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随后在张锲修和冯妈**注视下,陆路又将这湢室仔细的查看了一圈,但除了衣服和鞋子外,并没有发现其他什么有用的东西了。ωωw.Bǐqυgétν.℃ǒM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里的确就是命案发生的第一现场,不过由于这里是公共区域,人来人往的,就算有重要的线索,也被他人给破坏了。
至于凶手为什么没有拿走春香的衣服,陆路猜测很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是浴室,人来人往的,等他想来拿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人了,已经不方便拿了。
而关于衣服这一点,之前陆路以为是陆明远的衣服丢了,但实际情况却是春香的衣服丢了。
其实,在陆路蹲大牢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这身有些女性化的衣服也太合身了,那时,陆路就猜测到了,这十有八九就是自己的衣服了。
再加上,来这平康坊的途中,陆路见到太多太多这种穿着打扮的男子了,甚至还有的在头上插了一朵小红花。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明朝男子的女装癖,其实是有记载的。
李乐在《见闻杂记》里就有说过,“余乡二三百里内,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且色染大类妇人;生员读书人家,尽为女人红紫之服,此乱象也;余每见惊心骇目;近日改得古诗一首: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由于张锲修和冯妈**到来,这里又开始聚集起了看热闹之人。
人啊,不管是古时候,还是现在,都是喜欢看热闹的,看到有人扎堆后,便也想前去凑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