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凡打开了一份长信,是从一艘渔船上送来的,上面写道我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意识到我是个十分矛盾的人。首先我有一种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的毛病。记得儿时读过的书,每看到有人把一只里面装有重要文件的瓶子投入海中,心里总是不可名状地激动起来。直到今天,这种魅力仍然没有消失,所以我就采取了这个做法——写下我的自白,装在一个瓶子里,把瓶子密封好投入海中。我猜测这份自白还是有一线希望被人发现的,这件迄今为止未能解决的神秘谋杀案就会真相大白了。除了天马行空的幻想之外,我的性格还有其它方面。我明显患有虐待狂,喜欢亲眼看到或是亲手制造死亡。我仍然记得我用各种昆虫或者小动物做了一些残忍的实验……从小时候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伤害别人的冲动。但与此同时,我还有另一种与之对立的性格——一种强烈的正义感。
我害怕我不当的行为造成无辜人的蒙难。我深深感到只有正义可以战胜一切。有一点也许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至有些人会理解——正是由于我的这一想法,我才最终成为一个办案官员。而理寺少卿几乎满足了我的全部想法。追查罪犯和对罪恶的惩罚一直让我神往。我非常喜欢读各式各样的公案小说,为了消闲解闷我想像了最为巧妙的谋杀人的方法。过了若干年我当了大理寺少卿,我的另一种隐秘的天性受到鼓舞而发展起来。当我看到一个的罪犯在大堂上痛苦挣扎,受尽折磨,最终认罪伏诛时,总是感到莫大的快乐。不同的是,如果大堂上站的是一个无辜的人,我是没有这种快乐心情的。所以每我当我发现到堂下之人无罪时,我都会尽力的帮他们洗脱了罪名。不过,总的来说我所主审的绝大部分确实时有罪的,所以我都依照律法,让他们得到相应的惩罚了。在这里我要说明董青的案子就是这样的。他的相貌和举止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他留给人们的印象是良好的。证据虽然不明显却非常清楚,而且根据我多年对罪犯的了解,我确信这个人确实时犯了案了:他残酷地杀害了自己的哥哥。我平素享有“刽子手判官”的名声,但这并不公正。我在最后宣判时总是严格、公正,非常谨慎。我所做的只是使大家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讼师挑动人们感情的辩护词所左右。我总是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确凿的事实上。很久以来,我就发觉自己内心正在发生变化,我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抛弃我的大理寺少卿身份,自己有所行动。我想要……坦白说吧,我想……自已动手杀人。
我知道我已经酝酿了很久,只是欠缺一个机会罢了。就像一个寒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