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世界(2 / 3)

冲我晃了晃,然后慢慢将它捏成了一个纸团,背过身来,面对着我,将纸团吞了下去。

冷汗濡湿我的头皮,我对着后视镜用眼神示意,想让前座的司机和老警察察觉到他的异样。

哪知,他们无动于衷。

老警察还让我坐好了,不要影响司机开车。

我咽了口唾沫,装作一副无辜的模样,又从怀里掏出几张平安符:“要平安符吗?二百一张,童叟无欺……”

王立清笑着摇摇头,看了我一眼后,便不再理我。

他在警告我,不要多管闲事。

我看懂了他的威胁,将他的模样和名字深深记住。

我有一种预感,我还会遇见他的。

到了警察局,他们给我做了笔录和口供。

我实话实说,一脸真诚。

反倒让办案的警察犯了难。

说我是猎杀野生动物吧,那黑猩猩长得膀大腰圆,嗜杀成性,主动攻击;

说我是正当防卫吧,这黑猩猩毕竟曾经是公众人物,有无数粉丝,现在还拦在警察局门口,说动物无罪,人类才是导致动物发疯的罪魁祸首!

他们还说猩猩杀了前区长是为民除害,是帮助中央反腐,是令人拍案叫绝的好事,是大英雄。

之前传言黑猩猩**女同学,肯定也只是造谣诽谤!

这些疯狂的粉丝,甚至到现在还在网上不停的辱骂林铭。

妖魔鬼怪让我见识到了物种的多样性,这些粉丝倒是让我知道了人类内部大概也分为不同的物种。

对摆在眼前的犯罪事实视若不见,只愿意相信自己眼里看到的‘事实’。

真有趣。

无论如何,警察有些抱歉的对我说,让我在看守所里待一阵子,否则现在出去也只会激化矛盾,让事情复杂化。

我点头同意。

我别无选择。

因为,他同我说这些的时候,手上的枪上了膛。

哦,不是,我应当说,他同我说这些的时候,表情很是诚恳。

大概是考虑到我能徒手杀死黑猩猩的情况,他们将我关进了一个单独的小隔间里。

隔间很小,逼仄、潮湿,蟑螂爬来爬去,老鼠叽叽喳喳。

我倒是觉得不错。

至少比桥洞好多了,遮风挡雨,一日三餐,除了没有自由,比在外面好得多。

现在,我也不着急继续前进了。

我摸了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