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指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要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管程度轻重如何,被侵害人都可以立即实施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公诉人提到的‘事前防卫’中所谓的‘事前’,是指不法侵害尚未着手、开始。对已经开始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便其程度相当轻微,防卫人也有权采取相应的防卫行为,此种情形不属于所谓的‘事前防卫’。
本案中,被害人卫润泉与他人结伙持械围堵谈培才,其打谈培才嘴巴的行为,表明其对谈培才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正在进行,虽然被害人的行为比较轻微,但从案发当时的情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会就此罢休,不施加更为残暴的手段。”说到此处,方轶停顿下来,咽了口唾沫,湿润下干渴的嗓子。
一旁,一言不发的云乔,心里感到异常气愤:难道被打者只能做小绵羊?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救济,不能反抗自卫?!那《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意义何在,说话怎么不过大脑啊,早上出来没吃药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