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轶问道。
“前不久村里又找我谈土地的事,同意给我一定的补偿,后来我们签了协议。现在土地已经被村里承包给了别人,村里给了我地上物的补偿款。协议我已经提交给法院和检察院了。”窦涛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及被告人有新证据需要提交吗?”审判长问道。
“没有。”检察员道。
“被告人有新证据提交,一份张大宝的谅解书,一份关于退还土地及补偿款的协议。前不久我已经提交到了法院和检察院。”窦涛道。
这是方轶让窦涛提的,为了以防万一,方轶让窦涛将之前提交的两份证据在法庭上再提一遍,记录在案。
“辩护人没有新证据提交。”方轶道。
“现在由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菜刀,证明在村委会派人收回土地的过程中,被告人窦涛使用该凶器砍伤张大宝。”检察员道。
“被告人窦涛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道。
“没有异议。”窦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没有意见。”方轶道。
窦涛用菜刀砍伤人是事实,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公安部门的伤情鉴定意见,证明张大宝的伤构成轻微伤。”检察员道。
对该证据,被告人窦涛和辩护人方轶均无异议。
“第三份证据,监控录像,该份证据取自被告人果园的监控录像。证明案发当天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微伤。”检察员道。
“被告人窦涛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我不是随意殴打他人,是他们先跑到我果园要砍我的果树我才动手的。”窦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该份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从录像的内容上看,是村委会的干部带人去的果园砍树,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及妻子的安全才砍伤人,事发有因,被告并不是随意殴打他人,属于正当防卫。完毕。”方轶道。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