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安认罪了,他所供述的犯罪内容与犯罪现场基本吻合。针对于他女儿的那部分,李飞和随行法医没有在现场找到更多能够指证他女儿的证据,只能采用周绍安的证词,证明他女儿跟姚金花的死没有关系。李娟的事情也查清楚了,她的确有劝周绍安自首的情节,批评教育后,这事儿算了翻了篇儿。
姚金花的头找到了,凶器也找到了,但与周绍安描述不同的是,头和凶器都遭到了破坏,是被浓硫酸腐蚀过后才丢弃的。关于浓硫酸的来源,他们也查清楚了,是以印刷厂的名义采购回来的,采购日期是在周绍安接手这个厂子之后,用途是去除部分机器上的油污。用浓硫酸去除油污这事儿,他们也咨询过,的确可以采用。就表面证词来看,这个案子似乎没有疏漏的地方。
书吧里,李娟和魏莱签订了新一期的合作计划,魏莱将作为书吧的特邀嘉宾,继续参与书吧的各类公益性活动。
握手时,李娟跟魏莱说了谢谢。
松手时,魏莱倾身,对着李娟的耳朵道:“跟离婚比起来,丧偶的感觉是不是更好一些?”
李娟笑,看着魏莱的眼睛,轻声道:“还行。”
魏莱的那篇帖子是李娟先看到的,是她转发给了姚金花。姚金花找茬这事儿,魏莱跟李娟说过,也是她们两个一起去调查的姚金花的背景。魏莱负责调查她的学历,李娟负责调查她的身世背景。
李娟是土生土长的高家寨人,与只在高家寨村生活过几年的姚金花比起来,她更了解那条小河沟。同样的,她也了解自己的丈夫,倘若她不吭声,不刻意阻止,依着周绍安的性子,未必会去承包那个小河沟。反之,周绍安会听着姚金花的忽悠,在她的反对声中,毫不犹豫地将那片小河沟拿下。
住在高家寨村的都是亲戚,负责下墓的那个是李娟的三叔,他患了脑癌,晚期,已经失去了治疗的意义。他之所以同意下墓,是因为周绍安承诺他,一旦他在墓里出事儿,将会赔偿他人民币五十万元。一条人命,他不担心周绍安会赖账,他要用这个方式为他的儿子留下一笔娶妻钱。
在姚金花带走周绍安的女儿之前,她曾跟自己的妈妈李娟打过电话,是李娟同意她跟姚金花走的。去印刷厂是周绍安女儿的提议,而她在踏入印刷厂之前,就准备好了要激怒姚金花。
尽管事情出了一些偏差,结果却是让李娟满意的——婚离了,女儿是自己的,婚内财产也是自己的。
不要婚内**,当你算计枕边的人时候,你的枕边人也在算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