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饭,怎么样?”
在大街上站着叙旧是有些不妥,夏七月却摇头“不不用了,我们都吃过了,改天有机会的吧!林童生有事就先去忙,我们也该回家了!”
笑话,他们为什么出来逛街忘了吗?那是吃多了出来消食儿的,哪儿还能吃啊,而且,夏七月下意识就不想跟这人多接触。
倒不是看不上人家,要说,这林童生人还是不错的,温温和和,举止言谈恰到好处,并没有唐突她的意思,更没有什么不妥越矩的举动,只是因为他是原主的白月光与朱砂痣,而且很多人都知道,她就想避个闲。
现在看来,人家对她并没有什么那方面的想法,知道她有孩子,也没有多余的情绪,应该,原主也是一厢情愿的喜欢吧。
“那个…我已经是秀才了,你要是实在不想叫我名字,也可以叫我林秀才!”林建新再一次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夏七月恍然,难怪人家不愿意她叫他林童生,原来人家如今都已经是秀才了。
“啊,恭喜恭喜,这些年不见你又上一层楼了,林秀才!”
林建新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很憨憨的点头“多谢多谢!对了,你们住在这里吗?”
夏七月看出对方不是恶意打听她们的去处,也就大方说了“是啊,逃荒过来之后就在镇上赁了一处小院住着了,你呢?”
两个人不自觉慢慢沿街往前走,边聊起来,夏七月得知,林建新的媳妇孩子在逃荒路上被土匪袭击而死了,原本他也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的,却一朝失去了媳妇孩子,他也差点丢了姓名,在族人的帮助下才慢慢好起来。
如今,在一家酒楼当账房先生,一个月也就八百文工钱,勉强糊口。
他是家中老二,一家子逃荒到京城,被安排在了九里镇南二十公里外的杏花村安家。
他一个人出来做了账房先生,没办法每日来回奔波,正想找个便宜住处,偏巧在街上遇到夏七月。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三个孩子抄吵着去街对面的铺子里看来,就这样分开了。
林建新去找房子,而夏七月则是被儿子拉到了街对面一家书肆,轩儿一进去就像鱼儿遇见了水,在一排排书架前来回挑选。
“小娘子,你家孩子这么小就已经启蒙了吗?”书肆老板惊奇的看着轩儿似乎看懂一般仔细认真的挑选书本,有些不可置信的问站在一边笑眯眯的夏七月。
“不曾启蒙!”夏七月如实回答。
“那就怪了,老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