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叮铃铃…………”
就在蒋鹏飞也打算趁热打铁,体验一下老丈感觉人的时候,韩韬的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他的助理秦施。
韩韬跟几人说了一声,就走到门外,刚一接通对面就说道:“老大,我这边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而且已经跟幸运和王朝他们约好地点,您还有什么嘱咐的吗?”
听到秦施的话,韩韬思索了片刻道:“幸运的事情可大可小,而且她跟姐姐何幸福从小没人撑腰,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所以你到了以后,先找她们聊一下,让她们两个不要被那套村里的人情世故影响判断,具体情况你把握好一个度。
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我韩韬的徒弟被人欺负,那几个人渣必须严惩不贷,一切试图阻止他们收到法律制裁的人,只要底子不干净也都给我一起端了。”
“明白,这是刑事犯罪,不接受庭外和解!”
电话那头的秦施点了点头,韩韬安排她过去前,已经跟自己聊过,包括一些针对临江省的布局,所以她点点头:
“万传家等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他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是聚众并且在婚礼这种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情节及其恶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最少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嗯,你心里有数就好,如果碰到棘手问题也别着急,随时给我打电话,路上注意安全。”
韩韬对于秦施的回答还是满意的,尤其是她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标准,毕竟刑事案件和民事是有实质性去别的。
如果一般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这个聚众或者公共场所当众犯罪,属于该罪升格法定刑的情形,有上述情节该罪起刑点将直接升格至五年打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