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大学。
论坛里的帖子依旧高高飘红,而当事人叶明锦却淡定地坐在教室里认真上课。
这堂课是民事诉讼法。
主讲教授在中间询问谁有什么不解时,有一个同学举手站起来,“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要是有人被包养了,算不算是卖、**、嫖、**?”
话音刚落,便引起教室里不少人哄堂大笑。
他们满脸好戏地齐齐望向叶明锦,想看看她的表情。
却没想到当事人依然神情淡定地注视老师,似乎也在等待老师的回答。
而被提问的教授显然也知道网上关于叶明锦被包养的那个八卦帖,不觉神色有一些微妙地寻找当事人。
循着学生们的视线望过去,正好迎上一双清凌凌的杏眼。
四目相对的瞬间,教授见叶明锦眸光澄澈,没有任何心虚与不安,一时间觉得可能那真的只是传闻。
否则,怎么会有人眼神这么干净,还能这么理直气壮与他对视呢?
“老师,”提问的学生再次喊了一声,“请问这算吗?”
老师回过神来,认真说道:“这只是道德的问题,不算。”
本以为事情就此作罢,却没想到那个同学又满脸坏笑地问道:“那要是有人把一瓶水砸向别的同学,还把人打伤了,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
视线扫过叶明锦,见她依然认真平静地望着自己,教授才说道:“单凭你这句话不好界定,要根据事情的原因过程分析之后才能够确认。”
那位同学明显不满意这个回答,依然想再绞尽脑汁说什么。
却忽见叶明锦举手后站起来说道:“老师,我也有几个问题。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就在网上发布虚假事实损害她人名誉,且点击热度很高,应该属于最高法、最高检法释〔2013〕21号文《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吧?”
微微一顿,她又问:“将满瓶的水直接从高楼往楼下的人身上砸去,这到底算是高空抛物还是故意杀人?”
问题直接而又犀利。
教授的视线从叶明锦转到那些明显被惊讶到的同学们,一时间觉得自己为数不多的头发又掉了几根。
他低咳一声,说道:“我们今天上的是民事诉讼法,这些刑法的问题可以课后讨论,或者我帮你们联系咱们的刑法老师大家一起商量。好,接下来咱们继续我们的民诉内容……”